(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6月27日,本网获悉:昨天(6月26日)下午16点34分,最高法院驻江苏南京的第三巡回法庭,向盐城市环保人士嵇书龙女士发送短信,告知她于6月20日邮寄的刑事上诉材料已收到,正移送刑事团队处理。最高法院回应如此迅速,可能与嵇书龙女士申诉材料中所附的证明徇私枉法的证据确实充分有关。
2023年6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维权人士嵇书龙女士,不服阜宁县法院、盐城市中级法院、及江苏省高院的徇私枉法判决,向最高法院驻南京市浦口区普镇大街99号的第三巡回法庭寄出申诉材料,包括江苏省高院苏刑申163号刑事裁定书,及能够充分证明原审刑事判决存在大量虚假证据的U盘一个。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的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生态环境,而被时任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构陷判刑三年,还在监狱中经历了九死一生的暴力伤害,于2015年活着走出监狱。
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因为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维权,被北京云冈派出所配合下的阜宁县截访人员抓回,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盐城市看守所。同年11月1号,阜宁县公安局将嵇书龙从看守所接出,转移到盐城市建湖县徐东路20-(11)号指定监视居住,共计95天。其中11月9号到11月16号,其又被关押到建湖县公安局的城中派出所里一周。嵇书龙女士在阜宁县有合法住所,刑法也明确了“寻衅滋事罪”不适用指定监视居住。在嵇书龙女士被非法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遭受到了阜宁县公安局局长沈恩山的手下、刑警大队长与国保大队长的令人发指的酷刑,差一点死在了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好在,嵇书龙这一次在镇江句容女子监狱服刑期间,未遭遇到狱警丧心病狂的迫害。
当嵇书龙女士今天冤狱后听到的第一个消息是,策划构陷自己的原阜宁县公安局局长沈恩山,及阜宁县政法委书记吴晓飞因违法违纪,已在2019年双双被被抓,参与构陷自己的开发商也已患绝症。
特别是,原来在高压被诱骗做出对嵇书龙不利供词的大多数证人,都揭露当初遭到胁迫下在不实证人证言上被迫签字的真相,为嵇书龙女士的申诉提供了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