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院长 你好!
多年前周院长在全国中院院长大会上的讲话,我曾经致信表达过个体不同意见。今天提笔其实心情忐忑,一则有惑劫后之悸,再则有恐笔间无花引起不必要的误读。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一个行业也该有一个行业的使命,我固位卑但终是江湖一遭,所以也应雁过残影,纠结中拙笔吧!张院长当年履职司法部长之时,任后不久即以部长之尊约见普通律师并平等沟通,彼时戏称“黄埔一期”。但不久你离任履新最高检,也梦碎了包括我在内的广大律师“二期、若干期”的寄望,虽是遗憾,但你于其中的法制愿景及个体善意还是能体会到的。
知道你出任最高院长的新闻之时,至少我还是有法治再向法制的期待。
在执业无助与救济无奈之下,今天我向你反应一个个案。为避免律协与司法行政“不得炒作案件”的“执业限制”,以下案件叙述中不提及名字,并不非必要的展开实体,主要谈程序问题。
被告人“李某某”(女、时年67岁)因它案处理结果不服,在自感救济无路之时到北京上访,公安局以违法上访及数次进京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2003年至2016年间,“李某”为鉴定为残疾二级的儿子申领了“低保”,公安局以骗取低保指控其涉嫌“诈骗”。2017年10月9日,“李某”被指控“寻衅滋事、诈骗”二罪刑事羁押,羁押于沈阳第一看守所,2017年11月15日此案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4月11日向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0月20日和平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承办人薛法官),至今一审未决。本案从执行羁押至此时已5年9个多月(2113天),从提起公诉至此时5年3个多月(1930天)。6年是一个不短的期间,近6年的羁押时间“李某”从67岁到了73岁,从颇为健康到了行走无力(羁押期间多次院外就医、检查)。
纵观本案的羁押时间已经严重违法《刑诉法》的程序规定,最高检“《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合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中也明确了久押不决超过5年属于省级检察机关督办的违法案件,足见不仅是法律的规定,还是司法实作层面的内部规定都足以认定本案“久押不决”的超期羁押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针对本案在程序问题上的严重违法行为,最近一年以来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常态寻求与办案法官沟通,但无法当面反应,也基本无法电话联系。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也多次向看守所方、驻检部门、辽宁各级检察机关、法院反应,并向与其平级的和平区检察院递交了“违法行为监督申请”,但时至今日均无任何回复。
尽量还原事件真相是司法的目标,当事件重塑客观不能时,合理而科学的制定并执行探求真相的程序是现代法制文明的主要内容。所以“程序正义才能有实体正义”既是重要的法理基础,也是司法行为的价值评判标准,这也是实践中各大《诉讼法》能尊为部门法的原因。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对本案的长期审而不决固然是个案,但个案彰显的司法价值导向却是关乎法制的政策指向、执政初衷之争,非常重要!司法领域当下自然有“积重而难返”的现状,但也应该有“应返”的思考与践行。
希最高院及张院长予以关注、了解、纠正!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伟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