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8月11日,本网获悉:被以寻衅滋事罪获刑2年10个月的广东湛江维权人士卜永柱昨天2023年8月10日刑满获释。
卜永柱简介:1976年12月25日出生,本名卜永梓,广东省湛江市人,湛江市遂溪县洋青镇老深村42号居民,自由职业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人权捍卫者,政治犯。
多年来,一直从事南方街头运动,积极参与各种维权互动;曾声援被当局超期羁押和被枉法抓判的民主维权公民“屠夫”吴淦、“南方老头”黄永祥和王远东等;曾围观人权活动人士李明哲案、“李小玲64光明行案”和人权律师谢阳案庭审等;曾多次参加对八九六四事件的纪念活动;正是基于以上行为,遂其多次遭到广东省湛江市的强烈打压;
2016年6月1日,六四敏感日前夕,曾因与朋友穿着纪念六四的文化衫在广东街头拍照,而遭当地国保警方约谈,追问其在六四会有什么活动,其称“与朋友拍照纪念六四周年,是希望下一代知道有六四事件”;
2017年4月19日,曾因转发广东公民刘兵上街举牌呼吁民众六四上街游行而被扣的消息,遂被广东省东莞市派出所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强行带走传唤数小时,问及有关刘兵为六四举牌的相关事宜,以及其有否接受外媒采访等;
同年4月25日,曾因前往湖南省长沙市与他人一切围观谢阳案,但当返回东莞时,发现其工作了7年的公司竟将其解雇,并要求其尽快离开;同年6月4日,又因到北京协助并参与“李小玲64光明行”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后被取保释放;
2018年1月9日,其离开湛江市老家想要前往珠三角地区访友,并随便寻找合适的工作,而被遂溪县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处行政拘留5天;
同年4月10日,因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有关博鳌亚洲论坛的段子,两天后旋即被广东省遂溪县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处行政拘留10天;获释后,为讨公道,其对遂溪县警方对其所做的违宪违法行为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2020年10月1日,因其朋友与人起纷争,其前去劝架而未果,后警方接到报警将在场6人悉数带走盘查,次日其余人等均被释放,而其则被当地国保警方带走刑拘,罪名疑似“寻衅滋事”;后其被湛江市遂溪县检察院予以正式批捕;
2021年8月,据悉,其案已被湛江市遂溪县法院秘密庭审,有几位朋友前去法院要求旁听,法院既不让进入亦不告知其任何信息;后获悉其被判刑2年10个月,刑期至: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