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1、魏香平,女, 身份证号码:35012719650521506x,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北营10-2号,电话号码:13459118685。
2、林爱钦,女,身份证号码:350127195312100069,电话:1598014487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福清市清航街新兴路82号。
被控告人:1、 叶仁佑(福清市人民政府市委书记)
控告事项:
福清市东瀚镇被非法霸占土地的维权人士控告人魏香平和福清市清航街林爱钦,因我们从基层逐级求助、信访多年都得不到解决。因依法到北京信访,2023年7月17日,福清政府叶仁佑书记和镇书记早就雇佣好了黑社会闲杂人员在北京站等待,我们到站后,准备出站时,他们几十个人跑过来,把我们林爱钦和魏香平拖打上车,身上被打得满身是淤青,不让吃,也不让上厕所,非法抢我的随身所带的行李,然后我俩被直接送回福清,交接时我们看到这伙黑社会团伙权钱交易,后我们被非法拘禁在龙田派出所。从早上非法拘禁到傍晚才放我回家,非法拘禁十几个小时,这是严重的刑事案件。他们黑社会回答是福清市市委书记叶仁佑和镇书记让他们这样做,“我们就是王法!”
等放我们回家要求报警,派出所民警说要到异地报警,所以7月23日再次到北京准备去派出所报警,在北京动车南站又被福清市市委书记叶仁佑安排的黑社会团伙非法拦截拖打,我们叫喊呼救后,被送到南站派出所警务工作站,里面的民警给我们登记了,敷衍下我们后要赶我们走,而这伙黑社会人员仍在外盯梢我俩,我们担心害怕下拨打了北京110寻求帮助,110民警叫我们在那里等着,过一会工作站民警出来恐吓我们“谁让你们打110的,我们这就是派出所,不能再打了”,不但没有听取我们的求助,反而让这伙黑社会人员把我俩就从派出所门口的楼道一直拖打上车,抢走我们的身份证、手机、北京公交车卡,连身上带的100多元钱也一起抢走。接着又一次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控告人就这样被非法拘禁在福清龙田公安分局,无法无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福清市地方官员雇佣黑社会非法拦截控告人,同时压案不查、也不让有冤情的百姓向中央政府官员反映他们的弄虚做假,堵塞了冤民公道之路,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请求上级领导明察秋毫,执政为民,严查这种腐败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