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8月9日,本网获悉:著名人权律师王宇女士已就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绝给其办理护照事宜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提起依法履责申请书。
王宇今天通报说:“针对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绝给我办理普通护照的违法行为,我已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提起依法履责申请书。昨天已经邮寄至有管辖权机关。等待法治国家对其依法查处并纠正其违法行为,依法为公民办理护照!”
王宇律师是709事件的主要受难者之一,是中国大陆著名的人权律师。对王宇女士的出境限制,是中共当局长期执行专门针对大陆人权律师、异议人士、民主维权人士的迫害政策——和王宇情况相似大批人权捍卫者的出境权也同样遭中共当局剥夺,如江天勇、唐吉田、李和平王峭岭夫妇、王全璋李文足夫妇等等。
王宇简历:女, 1971年5月1日出生,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前泓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成员,著名人权律师,中国曾押政治犯。
2004年起在北京执业;2008年12月9日-10日,曾因一起火车站进站纠纷事件而被构陷,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2010年3月18日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取保候审;此次遭遇促使其开始反思和关注弱势群体的维权案件,随逐步成为业界知名的人权律师;2011年开始为人权和公益案件做辩护,代理过多起如范木根案、曹顺利案、尹旭安案、伊力哈木·土赫提案等著名维权案件,并为大量法轮功信仰者等做过无罪辩护;2013年—2014年,因积极支持唐吉田、江天勇等维权律师调查中共610办公室主导的对上访维权者、法轮功信仰者的“洗脑班”、“法制教育中心”等黑监狱问题,并为中国法轮功信仰者向北京最高法院控告发动镇压的江泽民群体灭绝罪进行公开声援,随遭致当局的严厉打压;2014年4月15日,因到大连市中山法院为一起法轮功案件作辩护律师,而在法院门外遭至警方强制安检,其手机被抢夺;2014年12月30日,因与其他律师前往建三江法院递交表格代表法轮功信仰者,而遭法警野蛮驱逐;2015年1月9日,因到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为代理人出庭辩护,而被当地警方阻止进入法庭;2015年1月28日,因前往河北省枣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遭拒并被警方非法拘捕,其律师证被剥夺;2015年4月13日,因为人权捍卫者范木根作无罪辩护,而被阻止进入法庭;2015年4月22日,与另一位律师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开庭时,因履行辩护职责,竟被司法当局暴力拖出法庭;2015年6月11日始,因其屡次为维权者做无罪辩护,追求法律正义,随遭多个当局授意下的官方媒体攻击抹黑;2015年7月2日,在河北省三河市法院为某一良心人士作辩护律师时,因抗议合议庭违法,而被多名法警强行拖出法庭,扔至法院门外的大街。
2015年7月9日,其被北京市警方从家中突然带走失联,其家被抄;同年8月5日获悉,其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6年8月1日再次获悉,其被取保候审释放;据悉,其在看守所中遭酷刑折磨,曾5天5夜不让睡觉导致当场休克,被带手拷脚镣7天,连续一个月被限制在狭小空间,强制保持同一坐姿等,并其孩子抓捕。并以其孩子安危胁迫其认罪;出狱后其全家曾长期被软禁在内蒙古。此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