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

福建南平中院不知求决类信访可诉规则后续:被上诉人屏南县政府行政答辩证明“枫桥经验”也将破产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1112日,本网获悉:昨天,福建维权人士张丽芳就她不服南平市中级法院不知求决类信访可诉规则,驳回她行政诉讼一案的上诉案,收到了福建省高院邮寄过来的、由被上诉人屏南县政府作出的答辩状。从屏南县政府的行政答辩内容,不仅证明该县政府完全没有依法行政的观念,而且证明了中共中央刚刚鼓励的“枫桥经验“也将破产。

福建省屏南县棠口镇漈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张丽芳和父亲张建波,因为多年前原住房被规划为古村落文化保护范围而重新申请宅基地一事,已历经三年多的时间,刚开始村委会还比较积极,向负责宅基地审批机关的棠口镇镇政府提交了审核材料,后因作为具体职能部门的棠口镇政府一直不作为,即使是法院判决确认张丽芳和父亲张建波家庭具备申请宅基地条件,也导致张家宅基地申请一直未能落实。

无奈之下,张丽芳只能通过信访渠道向包括国家信访局、农村农业部等在内的有关部门反映,而相关部门在收到张丽芳的情况反映后,也根据信访条例(现已修改为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一级一级转交办到宅基地审批的具体职能部门棠口镇政府。

而棠口镇政府作为《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本)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及相应的《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行政责任主体,居然还以信访形式答复。

对于棠口镇政府明显行政不作为的信访答复行为,张丽芳向上级的屏南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而屏南县政府并没有纠正棠口镇政府的错误,责令行政职能部门的镇政府依法作出行政程序处理,反而以信访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张丽芳不服屏南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向南平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南平市中级法院在张丽芳的主张,既有《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提起行政复议的实体法依据,又有《信访工作条例》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程序法依据的情形下,居然作出(2023)闽07行初67号“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明显涉嫌故意枉法裁判。

张丽芳不服不服南平市中级法院“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向福建省高院提起行政上诉。被上诉人屏南县接到二审法院的应诉通知后,作出了上述行政答辩,该行政答辩引用《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张丽芳既有程序法、又有实体法依据的、完全符合《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而提起的主张,认为不属于行政程序处理范围,明显属于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豪横。

近日,中共中央在大力鼓励文革期间盛行的“枫桥经验“运动,所谓”枫桥经验”,说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模式,那么,张丽芳的宅基地诉求,本身就属于具有法定审批权力的镇政府的职责,而作为县政府,既缺乏法治思维而怠于行使复议职责,又没有政治意识上的担当作为,不就等于宣告中共中央鼓吹的”枫桥经验“还没有推进就彻底破产了?!

国家立法机构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的修订、福建省出台相应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以及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修订,都是国家法治的进步,能否将这些纸面上的进步落实到位,福建省高院在二审中,能否依法纠正南平市中级法院明显错误的行政裁定,值得观察。

张丽芳电话:1880500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