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月20日,本网获悉:昨天(1月19日),江西省上饶市访民陈丽梅到北京市公安局,就她半年前在丰台区和义公交车站遭公然绑架、抢劫案件,辖区和义派出所至今拒绝刑事立案行为进行了投诉反映,接待她的工作人员说,她的立案监督材料在2023年12月26日已经收到,会敦促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处理。
陈丽梅是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下潭村人。2007年,陈丽梅和丈夫陈远富经审批,在下潭村320国道旁,建造了一座1500.6平米商住楼,并领取“丽梅商行”营业执照,一直守法经营、照章纳税。2016年,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政府勾结黑社会头目陈远波,以“不签房屋征收协议就弄你儿子”进行威胁,逼迫陈远富在空白的房屋征收协议上签字,随后房屋被拆除。
陈丽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开始逐级走访到国家信访局。2021年9月21日,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对陈丽梅刑事拘留,继而由法院判处她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陈丽梅2023年3月20日出狱后,拿到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陈远波涉黑案件的讯问笔录,陈远波供述了他是受政府之托,对陈丽梅丈夫陈远富实施逼签的犯罪事实,同时也证明了政府是该涉黑团伙保护伞的事实。
2023年7月17日上午九点半,陈丽梅在北京市丰台区和义公交车站,遭5~6个人不明身份人员绑架,这些人将她暴力绑架上一辆京H.NR566的商务车,并对她实施抢劫,抢走了6000余元现金。幸亏绑架现场有深圳的访友张金枝目睹全过程,并固定了证据。这些实施抢劫的罪犯将陈丽梅绑到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然后将她退下车离开了。
陈丽梅获得自由后,就马上向北京的110报了遭暴力抢劫的警情,还多次向北京12345反映情况,请求督促案发地辖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10月8日,陈丽梅赶到北京后,无数次去丰台公安分局和义派出所要求见负责人,请求对暴力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但是义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一直称负责人不在,拒绝立案侦查。
无奈,陈丽梅于2023年12月25日,同时给丰台区检察院和北京市公安局邮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请求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七条,行使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职权,向被丰台公安分局发出立案通知书,同时请求作为上级的北京市公安局,责令丰台分局对暴力抢劫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前天(1月18日)中午,陈丽梅去丰台区检察院查询立案监督申请的办理情况,检察院居然称要丰台分局作出书面的不立案决定,他们检察院才能够启动立案监督。丰台区检察院的这个说法,显然不符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陈丽梅在国家首都的光天化日之下遭遇抢劫,案发地公安机关居然拒绝立案侦查,该不作为行为明显已涉嫌徇私枉法。被害人陈丽梅希望北京市公安局能纠正丰台分局的错误,责令丰台分局履行惩治犯罪,保护她合法权益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