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小刚故意伤害案王小刚的妹妹及其辩护人王小琴。在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吴敏涉嫌犯罪一案中,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明知被告人吴敏家属已委托辩护律师、前指定辩护律师已退出指定辩护的情况下,强行违法再次指定许某等人为吴敏辩护律师,舆论哗然,称其为“占坑式”指定辩护,即光占坑不拉屎。我想要说的是,占坑式辩护形式上是占坑,实质上是在加害被告人。占坑式辩护律师是妥妥的第二公诉人,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配合非法庭审,而不是辩护!
我的精神病哥哥王小刚在陕西咸阳渭城区法院2023.10.26日一审期间已经不能认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可能已经成为植物人。而审判长刘岩却不对其有无受审能力做司法鉴定,公然在陕西省委、最高检巡视期间强行开庭。我被迫解除对王小刚辩护人李性浩律师的委托。合议庭按照其出庭通知书已经推迟了7个小时,却以我和我爸王英强(王小刚法定代理人)吃饭耽误了几分钟,拒绝我们出庭。过了十几分钟,王小刚辩护人李性浩律师向合议庭说明王小刚可能已经是植物人,本案应当中止审理,我已经已经解除对其委托。合议庭一改初衷让我们出庭。为了核实王小刚是否是植物人,我叫了一声他的名字王小刚,就被五六名法警强行架出法庭,庭审被迫休庭。
休庭后,后我与另一承办法官王敏联系要继续聘请李性浩律师,她在电话里声称已经为王小刚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我质问她,王小刚还有我这个辩护人,你有什么权力给王小刚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王敏不回答并强行挂断电话,我再多次拨打过去,一直处于拒接状态。
而这个占坑式辩护律师就是陕西世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崔新发。他从来没有与我们家属联系过,我不知道他的存在。为了赶走他,我紧急聘请了一名本地专业律师,于2024.1.11日到渭城区法院提交手续,合议庭人员却都不露头,不接手续。后我与该本地专业律师去渭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交涉,向渭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说明王小刚有辩护人,不需要法律援助律师,并且法官违法指定援助律师也没有经过王小刚家属同意。
该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既然你们不需要法律援助律师,你现在给我们写一份书面撤销法律援助的申请书,我们明天就不让援助律师出庭了。
王小琴当场按照其要求照做并提交。该工作人员又向王小琴交待说:“明天早上崔律师会在渭城法院找你签个字,证明你是自愿撤销法律援助的,然后他就不会出庭了。”
2024年1月12日上午9:30分开庭前,渭城区法院不允许我家任何亲朋好友进入法院大门旁听,也不准我家聘请的本地专业律师及其助理进入法院大门参加庭审。我进入法庭却发现法律援助崔新发律师公然坐在辩护人席上。我过去告知他:“我是王小刚的辩护人,请你离开这里,你的存在是违法的。”崔新发律师说:“我违法不违法和你没关系,我听法官的。”后我把我写给他的一封信交给他,并在申请合议庭回避时阐述了他不应当出庭的理由。
但即便这样,崔新发律师仍赖在法庭不走,并且他的辩护是小处批评,大处帮忙,实质上是“小骂大帮忙”。王小刚明显是植物人他却配合违法庭审,不申请中止审理,不申请合议庭回避。整个庭审过程中,不论合议庭问什么问题,占坑律师崔新发均回答:“无异议。”被害人马永奎到我家持刀行凶,反复威胁精神病人王小刚。王小刚的行为明显是正当防卫中的特殊防卫,且案发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监控视频、医院病历清楚显示,被害人马永奎明显是被其儿子马建军撞死的,崔新发却做有罪辩护,建议量刑3至10年。而渭城区检察院对真正杀人凶手马建军的量刑建议是三至五年。
依法辩护,从驱逐占坑式辩护律师开始!
王小琴电话号码:1806437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