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2月20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6个月的湖南人权捍卫者欧彪峰的妻子魏欢欢昨会见了欧彪峰,其狱中情况通报如下:
魏欢欢(欧彪峰妻子):“今天(2024年2月19日)我和孩子们赶在节后的第一个周一会见了欧彪峰,他状态很好,随着重获自由的时间临近,他也变得更加乐观轻松起来,他再次感谢了过去三年里所有支持他的朋友们,尤其是介入过他的案件的李贵生等六位维权律师,还表示作为人权捍卫者,他会向监狱管理者反应监狱内不公平合理现象,争取改善弱势狱友处境。”
欧彪峰:1980年9月30日出生,湖南省株洲市人,人称“小彪”,湖南省宁乡市黑金时代小区居民,人权捍卫者,“公民运动”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近年来,曾因积极参与公民维权活动,经常发布被中共当局打压的公民行动者的第一手信息,随遭湖南省当局的维稳监控;
2020年3月及11月,曾因为公开声援许志永和常玮平等良心犯而被当地警方传唤;同年,曾因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并在香港著名媒体大亨、社会活动家黎智英被抓捕后,公开表态支持黎智英及香港《苹果日报》,而遭湖南警方多次警告,并被威胁、暗示当局正在搜寻对其实施抓捕的证据;
2020年12月3日,因关注并协助曾于2018 年在上海街头向习近平肖像泼墨而被“维稳”(即被当局非法关进精神病医院)的“泼墨女孩”董瑶琼,在推特上发求救呼吁,随立遭当局的严厉打压,被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警方从在宁乡市的家中带走传唤;
2020年12月4日,被以“寻衅滋事”罪由处行政拘留15天,其家被查抄;同年12月25日,又被株洲市芦淞区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1年6月17日,被芦淞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同年7月22日,又被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
2022年12月30日,其案在湖南省株洲市监管中心内宣判,欧彪峰获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此前被羁押于株洲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看守所。现在湖南赤山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