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2月29日,本网获悉:昨天上午,江苏省阜宁县维权人士嵇书龙女士持县政府转办函,到郭墅镇政府追土地补偿款,被安排到该镇的社会治理局(信访局)接待,正当嵇书龙与接待人员高士兵交涉时,遭到唐城村的村支书嵇达泼的暴力袭击。嵇书龙说,嵇达泼突然对我进行袭击,然后威胁说还会有人打你。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的嵇书龙女士,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生态环境,而被时任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及阜宁县政法委书记吴晓飞策划构陷判刑两次,其中一次两年,一次四年加上超期羁押48天,第一次差点死在监狱的长期暴力侵害中,第二次差点死在刑讯逼供中。当年策划构陷嵇书龙的公安局局长沈恩山,及阜宁县政法委书记吴晓飞均因违法违纪被判刑。但嵇书龙女士的冤案尚没有得到昭雪。
昨天遭到暴力袭击后,嵇书龙女士向郭墅镇派出所报警,也做了笔录,当嵇书龙女士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索要受案回执时,接警的曹警官说要请示领导。到下午,曹警官告知明天可以去派出所拿报案人的受案回执。
据嵇书龙女士讲,她每一次去郭墅镇政府交涉和反映土地补偿款(包括村里欠他侄儿砖头款)时,嵇达泼总是会如期赶到。考虑到已经类似于终身制书记的嵇达泼一贯横行乡里,今天嵇书龙的嫂子和侄儿还专门陪同,就这样在政府部门里面还是遭到了暴力侵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嵇达泼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也就是处以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及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阜宁县公安局是否会依法处理,本网将持续予以关注。
嵇书龙电话:1535828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