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3月19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的天津市法轮功学员焦麟惠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焦麟惠: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女,2024年已年过七旬,系天津市大港区人,一九九九年三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功。焦麟惠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两次被中共当局劳教,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遭到酷刑虐待。
2023年5月9日,焦麟惠在现住地山东省烟台市下辖的龙口市的家中,被龙口市被龙口市公安局东江派出所警察撬门入室抓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2023年7月26日,焦麟惠被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8月21日被起诉到龙口市法院。2024年3月12日,龙口市法院下达判决书,焦麟惠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