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3月23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6个月20日的香港本土民主派人士、原香港中文大学学生刘颕匡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刘颕匡:英语:Ventus LAU
Wing-hong,1993年10月8日生,香港本土民主派人士,曾就读顺德联谊总会梁銶琚中学、香港中文大学善衡书院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在校期间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善衡书院学生会代表会主席,而且创立本土派学生组织中大本土学社。2021年1月6日因被指控早前参与立法会激进民主派初选涉嫌违犯国安法而被捕,2月底被拒保释一直还押至今。
刘颕匡于2014年初应中学老师、新同盟谭凯邦的邀请下,加入新民主同盟,担任沙田博康的地区主任,自此步入政圈。
2015年初,当时作为中大本土学社召集人的刘颕匡支持中大学生会退出学联,与新同盟「支持学联,反对退联」的立场有所分歧,与范国威就退联及光复行动立场分歧而退党。
退出新民主同盟后,刘颕匡创立政治组织沙田小区网络,其成员黄学礼(当时22岁)于2015年区议会选举胜出,成为应届最年轻当选区议员。
2017年12月5日,刘颕匡代表小区网络联盟亲笔填写及签署,承诺全力支持及参与由民主动力的九龙西及新界东民主派初选。
2018年1月31日,新界东选区选举主任陈婉雯通知刘颕匡他的参选提名「无效」,通知书上声称,刘在2016年时,曾在面书上表示支持香港独立;对刘于2017年12月在其面书指「基于政治现实」,已不再支持香港独立,陈主观地认定刘「实际上是承认了(至少在此陈述之前)他一直支持香港独立」,并以此非法地剥夺刘的参选权。其后,刘颕匡于5月向高等法院提出选举呈请,挑战选举主任的裁定。2019年9月中,高等法院裁定刘颕匡的选举呈请胜诉。
2019年9月30日,刘颕匡在家中被警方拘捕,因涉嫌于7月1日进入立法会,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于同年11月22日被正式落案起诉「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2019年12月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2020年6月9日,刘颕匡被改控较重的暴动罪,6月10日上庭。2021年3月4日,刘透过律师表示,宣布民间集会团队正式解散。
2024年3月16日中共操控下的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就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间发生的“占领立法会暴动案”判刑,刘颕匡等12名示威者暴动罪成立,被判监4.5年至6年10个月不等,其中刘颕匡被裁定暴动罪成立,被判入狱4年6个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