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是咸阳市渭城区法院正在审理的王小刚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被告人王小刚的妹妹及其辩护人王小琴。
渭城区法院作为当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没有做到公正客观审理本案,承办人刘岩、王敏法官反而知法犯法,对西咸新区公安、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办理本案的诸多违法情况视而不见,剥夺王小刚的辩护权,指使渭城区看守所不让邵晨阳律师会见王小刚,对最高法“两会”期间提出的【“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的精神视而不见,铁了心要冤判王小刚。
请领导们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渭城区法院公正司法,依法查清王小刚案事实,还我哥哥王小刚一个清白,并将本案的真凶,开车撞死自己父亲的马建军绳之以法。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8日上午八点多,我家邻居马永奎在之前多次到我家寻衅滋事的情况下又一次持30厘米长的尖刀到我家寻衅滋事,在我爸王英强、我哥王小刚面前挥舞行凶,被我哥王小刚正当防卫打伤。后马永奎之子马建军开越野车(车牌号陕A3E79D)冲进我家院子里冲撞我爸王英强,结果先激烈撞击了其已经坐在地上的马永奎,又冲撞坐在石墩上的王英强。石桌、石凳被撞坏,王英强下身被撞,上身重撞至前车盖,又被向后撞飞。马建军下车发现碾压到自己的父亲马永奎后,慌忙之下又对马永奎进行二次碾压,导致马永奎当场休克(后马永奎经抢救无效死亡。抢救病历记载:马永奎两侧胸部16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多发骨盆骨折、左髂骨骨折、腹腔脏器多处挫伤出血等。)后马建军再次冲进我家院子里打王小刚,被王小刚正当防卫打伤。在案发前马永奎多次持刀上门到我家门口挥舞行凶,威胁要砍死王小刚等人。
这么一个简单的案件却被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副大队长姜军、民警李戈、梁晋等人违法分为王小刚故意伤害案和马建军故意伤害案,徇私枉法包庇马建军。9.28案案发后77天梁晋等人才对马建军采取强制措施,称之前对马建军派民警看护治疗,但其伤情鉴定仅仅为轻微伤根本就不需要住院那么长时间。梁晋等人甚至挑战常识违法认定马建军出院后自动投案构成自首。
马建军撞死他爸马永奎,同时撞伤我爸王英强,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白宇峰竟然对其不批准逮捕。他说很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都没有逮捕,所以对马建军不批准逮捕。白宇峰在起诉书上仅对马建军量刑建议三至五年,而对有正当防卫行为的精神病患者王小刚竟然量刑十三至十五年!
民警姜军、李戈、梁晋等人甚至还恶意设计鸿门宴,以安排律师会见为名非法调查李性浩律师对他们的举报情况,对李律师非法扣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搜包。
二、渭城区法院刘岩、王敏法官知法犯法,强行推进庭审,意图冤判王小刚
2022年9月27日,9月28日(案发当日),地痞无赖马永奎多次无故持30厘米长的尖刀到王英强、王小刚家门口叫骂,寻衅滋事,被精神病患者王小刚正当防卫打伤,后马永奎之子马建军开越野车冲撞年迈82岁的老人王英强,明显系故意杀人。
而且,马建军开车冲撞过程中,还碾压到其父亲马永奎,致马永奎重伤,这是导致马永奎死亡的唯一原因,马建军才是撞死他爸马永奎的真凶,而渭城区公检法却要拿我哥哥王小刚开刀,做本案的“替死鬼”。
咸阳渭城区法院本案的审判长刘岩法官,先是拒不将本案移送中院,拒不并案审理本案,违法强行分案开庭审理无受审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王小刚,违法指挥法庭,违法指派陕西世创律师事务所法援占坑律师崔新发非法参加庭审,违法不让王小刚家亲朋好友旁听。
刘岩法官强行推进庭审,冤判王小刚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三、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恶意刁难律师不让合法会见当事人王小刚,声称受渭城区法院指使
2024年3月7日,我再次委托邵晨阳律师从北京赶来会见我哥哥王小刚,想确认一下他意识是否清醒,对此前庭审是否有印象,是不是成了无法正常和人沟通的“植物人”,同时也向咸阳市渭城区法院重新提交委托手续,希望能理性地将这个案件从违法的占坑式辩护中让他拨乱反正,回到正轨。
但是承办法官刑庭庭长刘岩、副庭长王敏等人却不认可邵律师合法接受委托获得的辩护人身份,并给渭城区看守所打了招呼,不让邵律师会见王小刚。
3月7日上午,我陪同邵律师去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会见王小刚。渭城区看守所在明知我和王小刚是亲兄妹的情况下故意以没有户口本原件为由,恶意刁难邵律师不让会见王小刚。可是当我紧急回家拿来户口本给他们看后,看守所却说是法院不让律师会见王小刚。要求邵律师必须先给法院打电话,法官同意后才可以安排会见。
无奈之下我们又去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交涉并提交律师手续,刚开始承办法官王敏要求我必须向法院书面提交一份变更律师说明,并且要通过审判委员会开会研究才能决定是否允许我变更律师。
当邵律师拿着书面说明到渭城区法院找王敏法官提交时,王敏手下的工作人员又电话说王敏没时间当面接收,让邵律师放到法院保安室。并说我之前邮寄给王敏法官并由其签收的邵律师委托手续,她并没有收到。
邵律师打电话给王敏法官,她的手机却永远也打不通。王敏可能已经把邵律师拉黑,而邵律师还没有给其说上一句话,更没有见过一次面。
3月8日上午八点多,我又去找王敏法官递交邵律师的委托手续,王敏法官手下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今天不能当面接收邵律师的手续,让邵律师下周四必须本人亲自带着证件及相关手续来渭城区法院给王敏法官提交才可以。
无奈之下,我只好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将上述情况如实披露,之后又每天多次给王敏法官办公室打电话,连续多日无人接听。
3月13日,我终于拨通了王敏法官的办公室电话,我询问其手下工作人员是否确定王敏法官3月14日星期四有时间和邵律师当面沟通?
工作人员电话称,之前邵律师邮寄的委托手续王敏法官已经找到了,邵律师不用再来法院当面提交手续和沟通了。
四、王敏法官:你虽然是王小琴委托的辩护人,但是合议庭研究决定认为你现在的身份不能再担任本案的辩护人
鉴于王小刚在庭审中已缺乏辨认和判断能力,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识,甚至我叫他名字,王小刚都没有回答。而后渭城区法院又在王小刚有辩护人(王小琴)的情况下,违法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不顾王小刚已无受审能力,强行继续开庭。
邵律师未参与此前庭审,对庭审情况并不了解,为了核实是否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的情形,邵律师于3月18日向王敏法官EMS邮寄了阅卷申请书,希望能尽快阅卷并和王敏法官沟通,希望能让王小刚冤案尽快拨乱反正,回归正常的依法依规的审理程序当中。
3月20日,邵晨阳律师终于等到了王敏法官的回电(办公电话029-33731353),不过却不是通知律师去法院阅卷,而是要冤判王小刚的“预告”。
王敏法官在电话里称,己收到邵律师邮寄的阅卷申请书,经过合议庭集体研究评议后,认为该案庭审已经结束了,2024年1月12日开庭时已经有两名辩护人(指占坑律师崔新发和亲属辩护人王小琴),不可能再增加或变更辩护人,你虽然是王小琴委托的辩护人,但是合议庭研究决定认为你现在的身份不能再担任本案的辩护人,今天专门告知你一下,你现在的身份没有权利和我探讨这个案子。
邵律师很客气地和王敏法官商量说:“这个案子不是还没判吗?王小琴是可以委托我的,另外,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的问题,那么二审有可能会发回重审,既然这样,还不如现在妥善处理问题……”还没等邵律师说完话,王敏法官就强行挂断了电话,拒绝和邵律师沟通。
五、刘岩等人拒绝邵晨阳律师介入案件,就是为了掩盖其违法办案
审判长刘岩、王敏等人坚持违法办案,恶意指使渭城区看守所阻挠邵律师会见王小刚,拒绝承认其辩护人身份,就是为了掩盖他们把王小刚迫害成“植物人”及违法使用法援占坑律师崔新发配合他们违法庭审等恶劣行为。为了顺利完成庭审,刘岩审判长在我已经是辩护人的情况下,违法于2024.1.12日开庭前为王小刚指定法援律师崔新发,而我自己委托的本地西安徐律师却进入不了法庭。王小刚明显是植物人,占坑律师崔新发却配合违法庭审,不申请中止审理,不申请合议庭回避。整个庭审过程中,不论合议庭问什么问题,崔新发均回答:“无异议。”崔新发从来没有与我沟通过案情、告诉我他是否会见过王小刚,我到他律所却找不到他,四处也打听不到他的联系方式。
六、渭城区法院刘岩、王敏法官知法犯法,“第二十条”何时能落到王小刚头上?
就在结束不久的“两会”中,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而渭城区法院却倒行逆施,刘岩、王敏法官知法犯法,硬是要冤判有正当防卫行为的王小刚。
综上,作为家属及辩护人,我再次恳请领导们关注咸阳王小刚正当防卫案,纠正渭城区公检法办案过程中的种种违法,督促渭城区法院查清事实,还王小刚一个清白,让“第二十条”的精神真正落地。
反映人:王小琴 联系方式:18064379278 2024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