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4月28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6个月的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苏春风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苏春风: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2022年1月11日晚,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苏春风、胡秀梅、刘在云、侯树元4人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后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被关押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2022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回家。后四人均被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3年7月12日,苏春风在家中再次被新华分局抓捕。7月13日,经三次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苏春风被强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苏春风被沧州市看守所迫害出重病,无法正常排尿,被下尿管维持,在看守所中生活难以自理,身体状况堪忧。
2024年4月17日苏春风、侯树元、刘在云和胡秀梅4人遭运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侯树元、刘在云遭判刑3年、罚金一万元;苏春风、胡秀梅遭判刑2年6个月、罚金五千元。苏春风刑期至:202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