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4月23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的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张淑芬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淑芬: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女,一九六二年生,现年62岁,退休工人,家住吉林省辽源市,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在中共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后,张淑芬曾多次被绑架、抄家,被拘留、劳教、扣除工资,关押期间被警察殴打,遭老虎凳、电棍、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在劳教所被迫做奴工,狱警为了逼迫她“转化”,长时间不让她睡觉。2019年6月,张淑芬因宣讲法轮功被向阳分局警察抓捕、抄家,后被判刑一年半,被关押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张淑芬于2023年10月17日被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警察抓捕。2024年3月26日,辽源市龙山区法院其庭审,并于4月16日宣判:张淑芬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