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4月28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的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刘在云: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2022年1月11日晚,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4人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后刘在云、胡秀梅、侯树元被关押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2022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回家。后四人均被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4年4月17日刘在云、侯树元、苏春风和胡秀梅4人遭运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刘在云、侯树元遭判刑3年、罚金一万元;苏春风、胡秀梅遭判刑2年6个月、罚金五千元。刘在云刑期至: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