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苏文重
2024年4月10日,是许志永、丁家喜两位著名人权捍卫者被判重刑一周年的纪念日,在一年前的同一天,两人都是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此判决使得舆论哗然,外界普遍认为这是中共当局倒行逆施的又一罪恶行径。
山东临沂,曾经因为野蛮血腥的计划生育政策而广为人知,著名盲人人权捍卫者陈光诚在此地饱受迫害过后,最终被逼去国。在历史上,临沂也曾经出现过诸葛亮、王羲之这样的政治文化名人,可是,千年之后的临沂,并未因为拥有诸多的历史光环而走在文明前列,相反,和其它地方相比更显粗野,发生在这里的一桩桩罪恶,堪称中共治下侵犯人权的“代表作”,令人毛骨悚然。
自2003年孙志刚事件开始,当许志永等三博士公开上书,使得臭名昭著的收容遣送条例得以废止。那之后,公民运动如火如荼,公民社会迅速壮大,相当多的公共事件,都是因为有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最后才得以发酵,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置。十年之后,劳教条例也得以废止,两大恶法的寿终正寝,在当时都曾引来中国大陆舆论的欢呼雀跃。
但是,自习近平“定义一尊”之后,中共当局对公民社会的打压便愈加严酷。一方面,打压持续不断,但另一方面,各种维权运动仍继续顽强开展。2015年的7月9日开始,中国各地警方在中共高层的部署之下,在多达23个省份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带走、约谈了上百位律师及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其亲属,部分人士因此下落不明,此事成为震惊中外的“709”事件。
但民间社会,并未因为有“709”事件便停止争取人权的脚步,在2019年岁末,许志永、丁家喜等数十位人法律工作者和权捍卫者齐聚福建厦门,讨论时政和中国未来,分享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的经验,他们此举被当局认为是在“颠覆国家政权”,其后成立专案组,对参与者进行搜捕,其中包括许志永和丁家喜。当年圣诞节过后,因此事而身陷牢狱者接二连三,当时超过二十人被捕、被传唤或失联。
丁家喜是第一批被警方带走的参与者,许志永则是在广州逃亡期间被警方抓捕,被追捕期间,他还向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发出《劝退书》。许、丁二人被抓捕过后,起初的涉嫌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后,均变更为“颠覆国家政权”,两个罪名虽然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类罪,但是,后者在量刑上更为严厉。
果不其然,上述两人的案件均在2023年4月10日尘埃落定,结果是一个14年,一个12年。
从两人被抓捕到最终判决,跨时超过三年之久。显然,这是马拉松式的政治审判,相信仅就那次聚会做文章,案情并没有那么复杂,之所以要超期羁押与审判,目的是为了搜罗更多关于他们的“罪”证,同时,与他们打心理战,想让其在疲劳审讯当中认“罪”伏法。
对于中共当局而言,许、丁二人被他们列为死不悔改的“惯犯”,因为许志永、丁家喜两人一直积极地致力于捍卫人权的事业,并同于2014年被法院以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判刑4年和3年6个月。出狱后,两人不仅毫不退缩,而且还继续参与新公民运动,成为当局的眼中钉。在人权状况持续恶化的环境之下,两人被判重刑只是时间问题。
两人被判重刑一周年之际,身在美国的丁家喜妻子罗胜春通过推特发布信息,控诉当局对许、丁二人的残酷打压。据她透露,迄今为止,家属一直都未曾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她认为两人所做的只不过是倡导大家依据法律堂堂正正做一个公民,并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国际人权服务社(ISHR)重申联合国专家对许丁二人被判刑的关注,他们指出,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对从事合法工作或行使人权的人权捍卫者进行逮捕、定罪和判刑,不符合国际人权法。
许志永、丁家喜长期致力于人权事业,无论是他们的法律素养,还是他们的公民精神,都令世人敬佩。当局对于他们的抓捕和审判,是逆天道而行,逆潮流而动,是赤裸裸的恃权犯法,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许志永、丁家喜被判重刑,不是他们和家人的耻辱,相反,却是每一位人权捍卫者的荣耀,而那些部署和执行迫害他们的人,才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遭世人唾弃,在不久的将来,当中国迎来民主自由的曙光后,那些人也必遭历史的追诉!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