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7月2日,本网获悉:2024年7月1日是获刑10年的新疆退休法官、退伍军人维权代表黄云敏 65岁生日,这也是他在狱中度过的第6个生日。
黄云敏是原是退休法官、退伍军人维权代表,于2018年3月12日被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被指控储存传播新疆七五事件视频及教唆上访;后被判刑10年。
黄云敏简介:1959年7月1日出生,祖籍河南省新野县,新疆自治区南疆疏勒县人,民主维权人士黄晓敏之胞兄,退伍军人,新疆南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土木休克垦区退休法官、民事庭庭长,法律工作者及维权代理人,退伍军人维权代表。
1979年12月,曾在青海省西宁市服兵役;1982年12月,曾退伍返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45团务农;1984年9月,曾进入该兵团武警第三支队;1988年7月,再次退伍转业,同年进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劳改系统工作;自1992年起,曾在兵团农三师土木休克垦区法院工作,并担任法官及民事庭庭长;2007年8月,因经常替弱势群体维权和进行法律咨询,并在工作态度及意识上与上司发生矛盾冲突,随被提早从兵团土木休克市法院退休;自2008年起至今,开始从事各种维权代理活动;2009年2月,曾因频繁为弱势群体代理维权案件,指导并参与其中,随遭到当局的报复性打击,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持有枪支”刑拘,30天后被免于刑事处罚释放;
2017年3月7日,因长期代理农场职工维权案件,并积极参与和指导当地退伍军人合法维权抗争,再次惹恼当局,遂被新疆建兵团第三师公安处警方行政拘留;3月12日,又被以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刑拘;4月17日,被图木休克市公安局警方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正式逮捕,指控其因传播了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市发生大规模骚乱与暴力事件的“7﹒5暴恐视频”,还对维权群体“教唆上访”,宣传“去上访,上访也不犯法”等意识,所以构成犯罪;2017年9月19日,其案在新疆喀什垦区法院正式开庭受审,2018年8月22日,终被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7年3月11日。此前被羁押于新疆喀什垦区公安局看守所,目前羁押地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