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从媒体报道中获悉:中国大陆著名的人权捍卫者、政治异议人士许志永博士,在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刑十四年送山东省日照市鲁南监狱服刑之后,遭到系统性的虐待,包括剥夺与家人的通信通话权利、家属会见时遭到骚扰、威胁、恐吓,谈话不许记录、被随时打断,许志永博士被以侮辱歧视性的不得使用自己的名字而以“003号犯人”代替,许志永博士还每天二十四小时被另外三名囚犯贴身包夹看管虐待。
我们认为,由山东鲁南监狱主要出面实施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虐待被监管人,明确违反了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系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而以此手段专门对待作为政治犯的许志永博士,则尤显当局之颟顸专横与用心险恶。
有没有政治犯是一个社会是否文明的标志,而是否会虐待政治犯则是一个社会是否野蛮的标志,我们中国人当求摆脱野蛮而向文明进步,因此,我们对此事声明如下:
一、中国当局应当立即释放许志永博士以及其他所有的政治犯。
二、在做到第一点之前,应依法保障正在服刑的全部政治犯包括许志永博士享有法律规定的通信、会见、身体和精神不受虐待的权利。
三、我们将持续关注许志永博士以及其他政治犯在监狱中的处境,我们也呼吁国际和国内的正义人士一起关注并中国政治犯在监狱中的境遇,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方式督促中国当局保障和改善政治犯的境遇。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二0二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