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1月26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6个月的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冯吉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冯吉春: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女,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四日生,2024年六十岁,家住在朝阳市开发区七道泉子镇。一九九六年正月,冯吉春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全面镇压,冯吉春坚持法轮功信仰,曾四次被拘留,共约三百三十多天;两次被劳教、一次被判刑七年。
2024年6月2日被朝阳市新华分局警察抓捕,一直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警方不许家人接见,不告知冯吉春的任何消息。2024年11月下旬得知,新华分局、龙城区检察院、龙城区法院合谋,最终将冯吉春判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