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金坛区政府,骗征我村1071.714亩耕地和村建设用地,房屋拆迁开始启动。官方未进行征地公告。后陆续圈地5000多亩农用地,用来建设滨湖新城。至今、几千亩良田依然被荒废。
▪我们无相关知识,以为政府在按法定程序征地建设。
▪当时我妹杨丽发现肾病,家人忙于为她奔波求医,无暇顾及拆迁。
▪我妈许冬青抽空询问拆迁情况,被告知只有4楼、5楼(无电梯),低层别想。
2,2011年11月13日,拆迁办派人到我家偷窃,家里被翻了个底朝天,所有财物被洗劫一空。后警察称破案并称是小偷所为,但被盗财物无一追回。
▪早听说当局会骗、偷房产证、土地证逼迁,我们提前将证书藏到了别处。
3,2013年6月17日,当局派出黑社会手持铁棍上门打砸逼迁,后面有政府工作人员压阵。我妹无数次报警,警察迟迟不出警。我在日本多次向常州市公安局报警,并明言有录音,4、50分钟后时任派出所副所长的栾留康才带人到现场。此时我妈已因惊恐诱发心脏病、高血压被送医院抢救。
▪当局欺压弱者,知道我妹生病、我父母年迈无力反抗。我家是唯一遭铁棍打砸攻击的。
▪金坛区政府党政领导都是从常州调任,逼迁黑社会也都是常州人。
▪我们向金坛公安局提交了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申请书,又因公安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金坛法院判决驳回起诉((2014)坛行初字第0011号)
4,2014年1月,我们向金坛国土局提起申请要求保护耕地不受侵害,该局作出《关于杨国良申请承包耕地保护事项的回复》称我组集体土地在2009年未进行征收。
▪关键词:在2009年未进行征收。
5,2014年5月30日,我们获取村委作出的《情况说明》,说明载明:村民杨国良,09年土地全部征用,本组共有土地158亩(土地补偿费16000.0/亩,青苗费800.0/亩),征地款于2009年7月已分配,人员全部进入保障(附分配表)
▪关键词:09年土地全部征用;征地款于2009年7月已分配;人员全部进入保障。
6,2014年11月17日,金坛区政府伞下国企未经审批违法施工建设东环一路南延伸段,并挖断我家通行道路。我妹报警要求制止,反被以妨碍公务为由拘留7天。当时持枪带队出警的滨湖派出所所长尹黎平,现任金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负责维稳。
▪因该违法施工中侵占了我家耕地,我们向金坛国土局申请查处后,该局在2014年2月1日对用地单位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又在同年7月11日作出了要求立即停工、整改的《整改通知书》(坛国土资改字(2014)047号。
▪东环一路南延伸段,在建设途中停工至今(卫星地图上可以确认)。
▪尹黎平几次高声提到佩枪,就是为了恐吓。
7,2015年5月5日,我们向江苏省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征地批复,以核实土地是否被征。江苏省政府公开了在2009年作出的征收村建设用地的苏政地(2009)258号批复。
▪查明事实:村建设用地有批复,耕地无批复。典型的批少征多。
▪因报批程序违法,我们向江苏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未履行复议职责。起诉后法院认定无证据证明已进行征地公告,判省政府败诉。我们再次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征地批复,省政府不予受理。起诉后南京中院不开庭审理就裁定驳回起诉((2015)宁环行初字第54号)。向最高法申请再审,依然是驳回((2018)最高法行申258号)。
8,2015年,我们向金坛区政府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发放土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助费的组织单位、实施单位、具体负责人、经办人、发放金额和发放情况的政府信息,金坛区政府答复信息不存在(坛府信公答(2015)第17号)。
▪村委分配了土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助费,但至今无一行政部门承认参与。
9,2016年1月8日,金坛区政府伞下国企未经审批非法毁坏我家地上树木、强占我家耕地建设钱资湖大道。我们报警,金坛公安和检察院以土地已被征收为国有、无犯罪事实为由压案不立。(金公刑复字[2016]002号、常金检来信[2017]00011)
▪15年已查明,耕地的征收未经法定审批程序,在法律意义上并未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 2015年7月17日,金坛国土局对用地国企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坛国土资罚字[2015]第007号),认定违法占用335.30亩,其中198.73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应征地批复(苏政地[2018]124号)也是在钱资湖大道建成2年后的2018年2月9日由江苏省政府作出。
▪此侵权问题至今未得到赔偿。中共金坛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西城街道办事处、金坛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市信访局四部门在2015年5月20日联名作出的 《关于西城街道城南村杨国良来信诉求事项的调查报告》显示,上级政府要求先拆房再处理农作物的赔偿问题。我家房未拆,金坛区政府要求不得解决该问题。
10,2017年11月,我父杨国良遭中国银行金坛横街分行行长汤晓军诈骗全部积蓄130万,金坛公安对我们土地维权进行报复,立案后压案不查(金公(西)立告字(2017)2493)
▪公安立案后,我父杨国良询问办案情况,办案警察嘲讽:你不是会告公安、告政府的吗,你去告啊。
▪汤晓军案涉案金额几千万,到法院公诉的金额只有2、3百万,大多数受害者饱受巨大损失。这么多钱去了哪里?至今不明。
▪我妈许冬青在2024年7月因上访被打压刑拘期间,同监室一女士称是政府单位会计,被背锅入狱,她称了解汤晓军诈骗案的详细情况,并说所有涉案资金都已归还给受害人。但当局没有还给我们。
11,2018年6月26日,为核实当局以什么理由办理的失地保障,我们向金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的办理征地保障业务的必备资料。该局公开了《金坛市金城镇南戴村7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土地面积公示核定意见表》,载明当局以金坛建设局征地为由办理了失地保障。
▪有村民告诉我们,失地保险曾被停缴一段时间,因为我们一直坚持维权,相关部门就又接着缴了。
▪我们申请金坛人社局公开社会保障资金到账凭证,该局答复未制作、保管过相关信息。我们再申请公开失地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信息,该局答复无社会统筹账户信息,个人账号信息则用人员档案的系统截图蒙混拒不公开。当局是否按法定程序、按时按规缴纳社保资金,现无法证实。
12,2019年1月,我们向江苏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苏政地[2018]124号征地批复(钱资湖大道先建后批)。江苏省司法厅审理案件时,派人到金坛让村委喊了几个村民配合造假补充审批材料。复议决定维持批复。我们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国务院作出维持批复的国复〔2022〕1169号《行政复议裁决书》。
▪该裁决书第4页 另查明: 3,因征地报批材料欠缺征前知情、确认材料,被申请人将报件退回。2018年1月26日,常州市人民政府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省市县三级政务协同平台重新上报被申请人审批。
▪被喊村民称免费享用了一顿饭、拿到一天工资。
13,2021年7月25日,为核实征用土地单位,我们向村委提起村务公开申请,要求村委公开金坛建设局征收我村耕地时签署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村委为证明征地的正当性,一并公开了金坛区政府在2009年6月1日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金城镇政府在2009年5月26日作出的《征地预告》、金坛区政府伞下国企和村小组长签署的《征用土地协议书》。这三份资料显示征收了我村全部耕地。
▪两份征地公告,金坛区政府和金城镇政府一直否定存在。我们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答复不存在。
▪申请村务公开遭无视,申请村务监督申请和提起行政诉讼后,一直被官方否认的这三份证据,被记载入法院案卷。
14,2022年7月12日开始,我们无数次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监察部、江苏省政府、常州市政府等寄信控告金坛当局违法征地、暴力逼迁等违法行径,至今无一部门作出回应。
15,2022年8月,我们申请江苏省政府、资源部公开与金坛区政府和金城镇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预告》,以及地方国企和村小组长签署的《征用土地协议书〉对应的征地批复,均答复信息不存在。
▪违法征地铁证如山。
16,2022年8月18日,我们向金坛区政府申请公开(动迁)征收157.879亩耕地的责任主体,区政府答复信息不存在。(坛府信公答字〔2022 第20号)
▪法律规定,区、市级人民政府是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如此大规模的违法征地,该有部门牵头负责。
▪金坛人社局办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金坛市金城镇南戴村7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土地面积公示核定意见表》上明确记载、征地单位是金坛建设局。
▪当局为逃避承担违法征地的法律责任,开始说征地,后来说流转、动迁,现在说是土地置换保障。他们说征地,我们就申请公开征地批复。他们说动迁,我们就申请公开动迁批复。他们说流转,我们就申请流转合同。他们说土地置换保障,我们就申请公开土地置换保障的批复。结果,他们什么都没有。
17,2022年8月30日,我们申请金坛国土局公开与苏政地(2009)258号批复(村建设用地)的补偿资金到位凭证的政府信息,金坛国土局提供了银行进账单。我们又申请公开将该资金拨付给村委的凭证,该局答复称信息不存在(坛自然规(依)(2022)第47号)
▪我家未获补偿安置。法律规定必须专款专用的补偿安置资金,并未用于补偿安置。
18,2022年11月2日,我们向资源部提交了《查处申请书》,要求对金坛区政府大面积违法征地行为进行查处、要求责令将土地归还给农民并进行确权。资源部不回应、不查处。后来,我们提起诉讼,法院不开庭直接驳回起诉。我们又提起上诉,后一直没回应。
19,当地无法治愈我妈心脏病,我妹肾病也需更好治疗,2023年2月13日,我妈我妹赴北京就医,顺便到国家信访局递交了控告材料。15日被金坛公安绑回。还没来得及挂到医院专家号。
20,2023年3月两会之际,因没确认到我妹在家,当局在我家四周及附近路口安装了十多台监控、安装了给跟踪监视人员休息用的集装箱,派出几十人对我家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视。为限制我家人出行,他们甚至用木板封了我家的通行道路。
21,2023年3月18日,我们向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常州市委书记陈金虎、市长盛蕾邮寄提交了《接访、下访申请书》,均无回应。
▪我无数次通过微信要求江苏省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王春明和常州市信访局副局长王颖协调保障我家人看病自由和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王颖拒不回应。王春明称我不够级别。什么级别?对方没说,我也不知道。
22,2023年4月5日、我妈和我妹,花近2000元在网上挂成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肾脏和心内科专家门诊后前往该院,在北京南站被江苏驻京办雇佣的黑社会暴打后绑回江苏。
▪黑社会明确告知是当地政府让打的,打坏了让当地政府看。
23,2023年4月,我获知我妈我妹的遭遇后,在次日到中国驻名古屋总领事馆反映情况。因工作人员拒不回应,我从求助转为抗议。
24,2023年5月11日,江苏省信访局局长田洪率一众官员到我家,但决口不提信访问题,也不提我妹我妈无法自由看病问题。2023年5月23日,信访包案领导常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于贵平到我家。也是不提信访问题和我妹我妈无法自由看病的问题。
▪同行街道主任尹冬妹称家丑不可外扬,要求我闭嘴不得发网诉说我家的遭遇。
25,2023年6月14日,我妹我妈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看病,在等待床位办理住院手续时,被江苏驻京办雇佣的黑社会绑回。
▪黑社会还是上一波人,问街道有没有给我妈我妹治伤,得到否定答复后,黑社会说:你们当地政府太坏了。
26,因上访被录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只要买票就会被绑架拦截。2023年7月,我们通过微信请外地出租车前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遭当局监听。23日,司机出发前往我家时,当局派出大量便衣围堵我家通行道路、跟踪监视我家人。24日,我妹我妈被强制传唤,并被拘押24小时。我们向金坛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遭驳回((2023)坛行复第41-2号)。
▪我们复制到了金坛公安提交的一份显示为司机制作的笔录,内容是司机到常州市信访局报案,称我家人要到中南海闹事。我在微信群里向司机确认,司机表示毫不知情,且笔录签名不是他本人签署,电话号码也不是他本人的。
▪迫害访民,他们可以炮制任何证据。
27,2023年9月6日,经多次抗争后,我妈和我妹得以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因我妹两次在医院附近散步被北京公安查身份证,14日,金坛区委书记陆秋明和副区长到我家告知,江苏省信访局局长(现任江苏省社会工作部部长)田洪及常州市市委书记陈金虎下令,要求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同日,时任金坛公安分局副局长(现西城街道办主任)栾留康威胁我妹继续上访就要判刑。16日,我妹在就诊完还未来得及配完药即被便衣绑架回江苏行政拘留10日。拘留期间、我妹绝食抗议、4天水米未沾。27日,在住院等待手术的我妈在病床上被伪装成医护人员的江苏便衣捆绑在担架上17个小时带回江苏,后被遗弃在路边。
28,2023年9月14日,陆秋明和姚祥到我家时,还带来一张130万元的支票,称要以救助的名义解决银行行长诈骗问题,并称什么都不要做,字都不要签,只要拿支票就行。因陆、姚二人提供的信访会议纪要无具体的与会人员签名、无参会单位公章、无资金来源说明、无注明解决什么问题,我指出涉嫌挖坑设套,要求依法依规还钱,或提供正规的信访会议纪要,姚祥随即翻脸,称爱要不要。至今、这130万还被他们扣押着不肯归还。
▪后来,我多次通过微信要求金坛区委书记陆秋明、副区长姚祥依法解决诈骗问题和我家人的看病自由,这两位官员至今不理不睬拒不履行信访职责。
29,2023年11月,我们申请金坛区政府公开涉及苏政地〔2009〕258号批复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拨付凭证。区政府答复不属其公开。行政复议程序中,区政府辩称2009年7月完成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却又称从未制作或者保存相关政府信息(〔2024〕常行复第014号)。
▪只要涉及资金的流动信息,他们全部拒不公开,完全是暗箱操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信息应由区政府主动公开。
▪既然从未制作或者保存拆迁补偿安置信息,如何证明2009年7月完成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前后矛盾。
▪实际上、拆迁活动一直持续到2016年,高峰是2013年2014年左右,当时金坛只要有拆迁的地方,就有政府雇佣的黑社会。
30,2024年3月7日,我妹杨丽到北京控诉江苏省信访局局长田洪和常州市市委书记陈金虎下令不让就医、北京警方当场喊来江苏驻京办将我妹绑走,随后我妹被用墨镜和口罩蒙面的金坛警察殴打至昏迷。当日起,金坛当局派出4、50人对我家人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同月10日晚上,我父亲头部被监视便衣砸伤,住院治疗约一个月。当局拒不依法验伤。
31,2024年4月,我妈病重急救。当地医院称无能力医治。17日,我妈和我妹被逼找习近平控告官员田洪和陈金虎侵犯人权,被北京公安送到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后,在该中心院内,在十多名北京警察和好几名保安的眼前,被江苏驻京警察按在地上暴打,两人被打到喊救命,但无人出手制止。两人被绑回属地金坛滨湖派出所后,我妹再遭该所教导主任花傲庆刑讯逼供致伤,后被行政拘留10日,拘留期满回家后手臂上伤痕依然清晰可见。
▪我妹身份证被强夺强扣,当局至今不肯归还。
▪打人警察称接到上级命令,不得不打。
▪短短一年间,我妹因遭暴力、拘押、虐待,病情迅速恶化,现在已经发展到4期。
32,2024年6月4日,天安门事件第35周年,我妹在前往北京的半道被截、被绑回江苏后又被行政拘留10日。此次拘留没有处罚决定。拘留所中遭到虐待,一天两餐是肾病患者不能吃的咸菜,另一餐是油水煮白菜。
▪隔壁监室的外籍性工作者有鸡蛋和肉,中国人没有。
33,我妹杨丽无犯罪事实、无处罚决定,常州市拘留所未经核查,拘押重病患者。2024年7月,我们向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收拘行为违法。法院至今不立不裁。
34,2024年7月3日,我妈到北京找习近平求助,在府右街派出所被江苏驻京办雇佣的黑社会扛出绑回后刑拘30日。
▪拘留期间发病得不到救治,遭强迫劳动,被禁止站立活动、脱光羞辱、被投喂大量不明药物,因在规定的时间前几分钟如厕被惩罚禁止用水数日。
▪拘押期间,常州市公安局国保薛峰几次到看守所进行威胁恐吓,要求我妈接受不公平的征地拆迁,威胁要到日本来绑我回去。
▪行政拘留可以起诉,他们必须应诉、造假。现在他们都用刑事拘留,可以免去被诉、造假的麻烦,也可以更长时间拘押访民。
▪▪国保称到北京截访一次,需花费5、6万人民币。实际花费多少、进官员口袋多少,不得而知。
35,2024年7月15日,我父亲和我妹前往北京,一路被金坛便衣跟踪监视,到北京南站后被强行绑上黑车带回江苏。两人被拘禁在派出所2天后放回。
▪当时我正在和父亲视频通话,记录到了当局绑人现场视频。以往,他们都是先抢手机。
▪两人被拘禁期间,我家网线被剪断(怀疑有人入侵我家)
36,2024年9月,我们向公安部控告府右街派出所勾结黑社侵犯公民权利、配合黑社会绑架,公安部至今未作出回应。同时,我们申请公安部公开授权府右街公安联合黑社会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公安部以属质询为由拒不公开。
37,2024年10月7日,我妈在前往北京的路上被截,身上仅穿着内衣就被金坛公安和街道工作人员绑架到黑车上,我妈因无数次遭绑架殴打和侮辱,心中屈辱要夺方向盘和他们同归于尽,未果,又被殴打至失去意识。
38,2024年10月12日,我妈前往中南海找习近平求助,被江苏驻京办绑回后刑拘至今毫无消息。被刑拘第三天,常州市公安局国保和街道主任要和我们谈拆迁,我拒绝了人质谈判。
▪12日夜间,金坛滨湖派出所副所长翟俊侃送达刑事拘留通知书时称,先拘留3日,三天后如何处理由领导开会决定。在中国,公安办案不看有无犯罪事实,只听领导命令。
▪公安称我妈往中南海扔瓶子,我妈出门所持物品除了救命药,就只有一封准备向习近平提交的求助信。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中南海、天安门等地区的案件由北京公安管辖处理。管辖权,不影响江苏当局迫害访民。
39,在我妈被刑拘后,我妹于2024年10月15日前往北京替母伸冤,在天安门被北京公安查身份证后,被送到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后,再次被江苏驻京办冲进去强行绑回江苏。在被金坛滨湖派出所拘押两日后的18日中午放回。同日夜,派出所副所长翟俊侃电话要求我妹去派出所接受拘留,我妹要求按法律程序出具传唤证。次日上午,我妹在家门口被骗出后失联,次日晚上派出所送达刑拘通知书,并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告知刑拘缘由。
▪行政、刑事拘留我妈我妹,派出所所长李彬和副所长翟俊侃几次明言:上面让拘留的,我们做不到主。
40,现在,我不仅在中国驻名古屋总领馆前穿状衣、发传单抗议,还会名古屋车站和领馆前播放当局跟踪绑架我家人的视频,以揭示中共当局如何迫害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