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2月8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6个月的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赵鸿娥: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女,1967年生,原是丹东市振兴区福春小学教师,一九九六年,赵鸿娥全家同时开始修炼法轮功。
2024年5月22日,赵鸿娥、张淑杰被丹东市西城派出所警察抓捕,被关押在丹东市拘留所。2024年6月25日,赵鸿娥和张淑杰被批捕。2024年9月20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将其起诉至丹东市振安区法院。2024年11月29日,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张淑杰均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判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2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