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月6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推墙大联盟案之彭海明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彭海明:民主人士,1962年8月5日出生,湖南省沅江市人,长沙市岳麓区九龙领仕汇38栋居住公民,网络活跃者,推特账号:彭森林、五木, “推墙大联盟(LTDW)”推特群主要参与和转推者,推墙大联盟案受害者,中国曾押政治犯。
2017年12月25日,彭海明因散布涉政敏感信息而被当局采取管控措施;后又因使用推特多次转发所谓「涉政有害信息」,而于2018年5月被公安警方列为管控对象;
2018年4月,应邀参加“推墙大联盟(LTDW)”,后其退出该联盟,但仍支持该联盟推墙活动,并巨量使用个人推特(彭森林@4txpGT8Fjiucelf、五木@FPMSIV5cLLuAVlj)转发“涉政有害信息”7795条,故很快引起中共当局对其发推信息及舆论效果产生极度惊慌,后当局将其等多人在推特上连手发布有关“推墙大联盟(LTDW)” 群组讯息的行为列为密查之大案要案;
2019年4月1日,其在「推墙大联盟案」大抓捕中被重庆市沙坪坝区警方突击抓走,次日被正式刑拘,并送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关押; 同年5月8日,又被重庆市沙坪坝区警方以涉嫌“颠覆罪”转正式逮捕;
2020年3月31日,其及任建平等另4名被视为同案犯的民主推墙盟友被重庆当地回蔑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指控其与“推墙大联盟(LTDW)”主要负责人任建平频繁网上私信交流,主要内容是“共谋筹建 ́推墙大联盟 ́”,以攻击中共的领导及其现行政治体制,辱骂党和国家领导人,煽颠覆动中共政权,故而触犯法律,应予以量刑法办; 后其等5人案被法院移交至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审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开庭审理,但之后又被一再延审;
2023年3月20日,其案终于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5人被判处4-10年不等刑期,其中,彭海明其因是“推墙大联盟”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且使用推特发布上近7800条“涉政有害推文”,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23年3月31日,刑满释放;
因其案信息被重庆市当局尽可能严加封锁,并恐吓其等家属不得外传,故其等5人被抓捕、判刑,尤其是在(及曾在)狱中所遇境况、狱后身心与生活状况等,一直鲜为人知。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推墙大联盟参与人、民主人士彭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