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月17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的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桂令(王贵令)先生: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一九五六年生,2025年69岁,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原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职工。此前,王桂令坚持修炼,四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连续两次在锦州劳动教养院遭受酷刑迫害。
王桂令于2024年4月14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抓捕,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2024年12月30日,锦州凌海市法院下达判决书:王桂令被判刑5年,罚金七千元。刑期至:202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