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2月2日,本网获悉获刑7年6个月的四川泸州“中国民主胜利党”案之王一飞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一飞:1985年6月20日出生,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江西省南昌市长住居民,化名小李,网名“一飞上天”,网络秘密组织“兴中会“成员,网络秘密民运组织”兴华会“创建者,中国民主胜利党(属秘密组党)重要成员,“泸州2022大抓捕案”受害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多年来一直低调而积极的从事民主运动;曾因创建并与异议人士曾国凡等多人积极推动网络组织“兴华会”,倡导国内民众成立公民圈,开展启发民智的行动,而深受江西当局严控打压;因该会成员及支持者在南昌、赣州等地多处建筑物上喷涂“官员财产公开,人民代表直选”、“平反八九六四,结束一党专政”、“六四英灵,永远安息”等官方敏感标语,其宣传标语落款为“兴华会”,2018年6月6日,遂其与曾国凡夫妇均被南昌市警方带走,次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曾国凡之妻被取保释放,而其与曾国凡二人却被南昌市公安局组成的4•28联合项目组接续关押;2018年7月13日,其二人被南昌市检察院以同罪由正式批捕,并被关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2019年4月3日,其二人案在江西省南昌县法院开庭审理,又被更改罪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送南昌市洪都监狱服刑;2020年6月6日,刑满释放;
2022年5月9日,其微信公众号“一飞上天”突然停止使用,而其微信朋友圈亦在5月17日停止更新,后知被四川省泸州市警方带走、监视居住;同年9月7日被转刑拘,9月30日又被逮捕;2024年11月,其被重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8万元,刑期至2030年1月。
2025年1月25日获悉,与其一起判刑的另有核心成员5人,均因被指控参与组建和发展“中国民主胜利党”
,经四川泸州中级法院一审、四川高级法院二审,均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判12年-3年不等刑期; 其中,其被判刑7年6个月,另有唐高峰判12年,王威判8年,周丹判6年,刘振刚判5年6个月,代露判3年; 此案属典型“秘密组党受迫害案”,因其等6人全部被失联3年,几乎所有家属都没收到过任何法律文书或通知,且不被允许见当事人及申请代理律师,只有恐吓及威胁,故一直对外鲜为人知。
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泸州市看守所一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