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2月12日,本网获悉:陈桂秋女士“请求调查并追究谢阳律师案件中的法律责任”的控告信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签收。
陈桂秋女士今日通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控告湖南省、长沙市各级责任人在谢阳案件上违法的控告信,已经于2025年2月10日送达并签收。等候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些人的起诉,等候正义的到来!今天,谢阳律师已经被非法羁押1127天,整整三年零一个月。”
附:寄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信
收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
发件人:陈桂秋
日期: 2025年2月5日
我正式请求对谢阳律师案件中涉及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紧急调查。执法和司法机构在本案中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和基本人权。以下是各相关机构和官员所犯下的主要违法行为。
......
鉴于上述严重违法行为,我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长沙公安局、长沙第一看守所、长沙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检察院、长沙市政法委、湖南省政委等的违法行为展开全面调查。
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长沙公安局刘新良、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所长尹志良、长沙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立新、长沙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长沙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敏、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魏建锋、前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梁峰、长沙第一看守所副所长梁杰、长沙第一看守所一区负责人吴登科、长沙第一看守所警员熊树明、长沙检察院驻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官王鹏辉等人的法律责任。
确保谢阳律师立即无条件释放。
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中国的法治。
附:谢阳律师简历:1972年2月4日出生,湖南省长沙市人,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和长沙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前任律师,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2011年正式执业以来,曾因代理多起公权力滥权案件,如山东省曲阜县薛明凯案、北京新公民运动张宝成案、河南省南乐县南乐教案、湖南省浏阳市张开华征地案等维权案件,并积极关注和参与社会维权运动(包括探访盲人律师陈光诚和声援建三江被捕律师等),而屡遭司法当局阻扰和逼迫打压;
2011年11月15日,曾因只身前往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律师陈光陈,而被地方黑恶势力殴打抢劫;
2013年8月,曾因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维护当事人利益要求取得合议庭商议结果,而被湖南省律师协会罚款5万元,并被所在事务所要求解除合同和离职;
2014年2月13日,曾因为“山东薛家命案”作委托代理律师,而被湖南省司法厅当局带走“约谈喝茶”;2014年2月20日,曾因为代理湖南省浏阳市土地维权者张开华案,在出庭时遭到当地法院的野蛮阻扰;2013年10月—2014年5月,因多次代理维权案件,而遭到湖南省律师协会变相打压,不予批准转所手续;
2015年3月,因其积极代理多起长沙市雨花区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在代理莲湖村农民征地行政诉讼时,曾遭到当地法院非法驱逐;2015年5月17日,因其代理广西南宁北部湾建材市场当事人的维权案件,曾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持械群殴,致其重伤,右腿骨折,其虽报警,但当地警方却迟迟不予出警;
2015年7月11日,其在中共“709大逮捕”中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抓走,后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二罪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
2016年1月9日,被长沙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7年5月8日,其案在湖南省长沙中级法院开庭受审,但因其被迫当庭认罪,否认曾受酷刑,遂于当日暂获取保候审;同年12月26日,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正式宣判: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后其虽未被判刑入狱,但仍遭长期软禁和贴身监控;
2022年1月11日,谢阳因2022年末前往湖南省永顺县声援因发表网络言论而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的怀孕女教师李田田,遂被长沙市警方带走失联,后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拘;其住处遭查抄,许多个人物品均被损毁,两台计算机及一个保险柜被搜走;2022年2月17日,被长沙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正式批捕。狱中遭酷刑。目前谢阳律师被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远大二1736号,邮政编码:410131)。
对谢阳律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