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4月15日,本网获悉:2025年4月10日,江苏镇江维权人士蒋湛春被镇江句容市公安局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蒋湛春的妻子马玉珍直到4月14日才收到法律文书。马玉珍要求知道丈夫的羁押处所,但警察拒绝提供,并声称指居期间不准律师会见。
2025年4月9日,蒋湛春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的椅子上休息时,被警察带到王府井派出所。蒋湛春给妻子马玉珍发出这个消息后失联。马玉珍打110报警后,警察声称在巡逻时发现蒋湛春涉及镇江丹阳市公安局的案件,并将其移交给丹阳市公安局吕城派出所副所长聂峰。马玉珍给聂峰打电话询问,聂峰声称是奉命行事。
蒋湛春此次到北京,是要控告丹阳市公安局2015年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的冤案。当时,蒋湛春因为信访维权,被丹阳市公安局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刑事拘留,该案在起诉到法院后,因当时“两高”出台文件,认为司法机关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对信访人提起公诉,即政府作为敲诈勒索的被害人,缺乏法理基础,丹阳市检察院才撤回了起诉,蒋湛春被无罪释放。从刑拘、批捕、起诉到撤销案件无罪释放,蒋湛春被羁押了438天。蒋湛春获得自由后,一直进行控告,要求对批准刑拘、逮捕、起诉等造成“敲诈勒索”冤假错案的官员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国家赔偿,但直到今天仍无结果。
蒋湛春简介:1976年8月11日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人,住镇江市京口区东菜市街12号,基督徒,残障人士,维权公民。
2008年12月20日,曾因出差乘火车进站,在例行检查行李之后与保安因出示身份证事宜发生口角,随被抓进车站值班室,被警员强求脱光衣服检查及肆意殴打;因其身有残疾,遭拉、拖、殴打后根本无力还手,随被迫拨打110几十次求救,但警方竟不出警,其妻、弟等家人前来探询,亦横遭殴打及辱骂;最终其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其妻及幼子(年仅2岁)被陪扣押到很晚,才准获释返家;因被无端欧打,为求公道与正义,次日其即到当地信访局和南京铁路分局进行投诉,了无果效,随被迫踏上漫漫进京信访路;
2009年3月11日,曾因到进京上访而被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截访人员拦截遣返,并被关进东吴宾馆(黑监狱),遭黑社会打手多次威吓与殴打,导致其被打的昏迷在地,不得不让救护车送到镇江市中医院急救;同年9月24日,曾因再次到北京上访而被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维稳人员和所在辖区警方连手截访,并被以“追捕逃犯”为名抓回,关“宾馆”(实为黑监狱)10天,被打半死之后,再被四牌楼警方以“故意伤害政府工作人员”为由处行政拘留10天;之后,又因在京上访而被屡次抓回去,关黑监狱数天;
2012年3月5日和11月9日,曾两次因途径北京使馆街附近时,被北京市麦子店派出所警方查询,后被处行政拘留5天,释放后再次被截访人员遣回老家;
2015年9月9日,曾因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拉横幅诉维权遭遇,被天安门分局警方处行政拘留10天,释放后被遣回原籍,刑拘于丹阳市看守所,直到超期羁押472天后,经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对其案审核后撤诉,才于2017年1月被无罪释放;此期间,因其妻子亦因“是外嫁女,村领导拒发宅基地”事宜而维权,曾于2016年1月被警方拘捕,后被镇江市丹阳市法院判刑2年,2017年11月22日才获释放。
2018年,为求生计,其夫妇二人带着小孩子到北京谋职,然又被截访人员遣返原籍,妻子被行政拘留7天,幼子(3岁多)被送丹阳市孤儿院,其个人在去北戴河旅游期间同遭遣返,且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
2019年2月26日,当其夫妇二人与几位基督徒友人聚餐,并商议其二人受洗之事时,不料又被户截访人员找到,押回江苏镇江后,旋即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
同年9月26日,因为家里三个孩子上学及日常生活提供经费而到河北省燕郊去打工,又被截访人员抓回,被镇江市京口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0月25日,其罪名被更换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2019年10月25日—2020年2月27日,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曾被转换三个地方予以密押;2020年2月27日,又被重新关押于镇江市看守所;2020年4月,被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0年7月1日,其案被京口区检察院转送至京口区法院;2021年4月9日,其案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受理;2021年10月15日,最终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2月14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监狱服刑。因蒋湛春在监视居住期间曾屡遭毒打,以致双腿无法站立,与律师会见时只能用膝盖艰难走路;又因多次被打,难以忍受,曾用网线自杀和割腕自杀。
对蒋湛春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