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7月23日,本网获悉甘泉教案7月22日庭审的情况,现在通报如下:
2025年7月22日,蜀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周松林牧师与丁中福长老因涉嫌“诈骗罪”受审,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围绕教会合法性、行政取缔程序及证据真实性展开激烈交锋。这场审判不仅关乎法律,更揭示了逼迫的荒诞与信仰的坚韧。愿我们以基督的爱与真理,洞察真相,持守盼望。
庭审概述:真相在辩护中显明
公诉人李卫华出示证据,指控甘泉教会未经登记,属“非法组织”,周松林与丁中福未告知信徒教会被取缔,且以牧师身份传道构成“诈骗”。
被告人与律师以事实与法律反驳,指出教会未收到正式取缔通知,公安笔录存在不实记录,罪名指控缺乏依据,行政程序违法。
周松林牧师在庭上陈述,他仅为会议召集人,负责讲道、圣餐、洗礼与关怀,非世俗意义的管理者,教会事务由团队集体决定。
丁中福长老指出,公安笔录形成时他身体状态极差,部分供述非自愿,强调教会管理透明。
律师质疑取缔公告未送达被告人,剥夺救济权利,取缔的程序和实体都是违法的。
公诉人试图以法律术语掩盖打压意图,被告人与律师却以事实与真理,揭开指控的荒诞。
指控焦点:甘泉教会的“非法”性质
公诉人出示周松林与丁中福的供述,称甘泉教会未在宗教事务部门登记备案,属“非法组织”,其传道行为未经批准,构成诈骗罪。
周松林牧师回应,他与教会多次尝试与政府沟通,表示愿意接受政府管理。2013年起与包河区、合肥市宗教部门及国保王军互动,但从未收到正面回应或取缔通知。
丁中福长老补充,2018年安粮城市广场聚会被驱散时,蜀山区民宗局局长胡金山仅口头要求停止聚会,未提供书面文件。他强调,教会从未被正式定性为“非法”,公安笔录中“非法组织”的说法非其原话,审讯时因高血压与压力,记忆模糊,签字非自愿。
辩护律师李贵生质疑公安笔录的真实性,指出2023年11月30日丁中福的笔录形成时,他血压高达170,意识不清,部分内容被篡改。
张凯律师进一步指出,公诉人未证明教会被依法取缔,公告未送达被告人,缺乏法律效力,剥夺了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权利。
唐仙龙律师强调,民宗部门仅认定教会传道“不合规”,未涉及“诈骗”,公安与检察院越权定罪,属“越俎代庖”。
取缔程序:行政行为的荒诞
公诉人出示三组证据,试图证明甘泉教会被取缔。然而,被告人与律师一致反驳,教会从未收到正式取缔通知,取缔程序违法。
周松林牧师澄清,速8酒店活动为婚姻辅导讲座,非宗教聚会,由一位中国籍讲员主讲,旨在帮助家庭,未涉及宗教内容。他质疑:“为何将公益讲座定性为非法宗教活动?”
丁中福长老补充,民宗局官员胡金山曾协助售卖教会椅子,收取款项后转交教会,证明当局并非完全否定教会存在。
赵青山律师指出,调取证据通知书未填写时间,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书证的规定,证据不合法。
葛现洋律师进一步质疑,公告依据的《宗教事务条例》与宪法冲突,属下位法无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诈骗指控:无稽的罪名
公诉人试图以教会收取奉献款为由,指控周松林与丁中福“诈骗”。
周松林牧师回应,奉献款由信徒自愿缴纳,用于教会日常开支与事工,管理透明,财务预算每年由30多位信徒代表表决通过。他个人领取的工资仅为会众平均水平。
丁中福长老澄清,他未领取薪水,仅为婚姻辅导事工接受每月3000元补贴,帮助近百对夫妇维系婚姻,无一离婚,体现了教会的公益使命。
葛现洋指出,教会事务由团队管理,重大支出需集体同意,公诉人未提供被告人非法占有的证据。
赵青山律师进一步质疑,公诉人补充证据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是庭审期间,也没有依法申请延期补侦,补充的证据不合法。
这些辩护揭示,“诈骗”指控毫无依据,教会奉献款自愿缴纳,管理公开,怎能定为“诈骗”?这罪名如浮云,遮蔽真相,却无法掩盖福音的光芒。
逼迫中的见证
周松林牧师与丁中福长老在高压下,仍以《圣经》真理回应指控,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立比书1:20)。律师们以法律为剑,揭露程序的违法与指控的无稽,呼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