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

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教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辩护律师对临汾中院法院提出控告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818日,本网获悉:2025815日上午九点,临汾金灯堂教会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李双平辩护律师赵青山、赵国爱辩护律师王胜生对二审临汾中院法院法官史晓鹏等人提出控告。

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教案一审除杨荣丽师母获刑15年,王晓光牧师获刑97个月外,另外9人获刑如下:

1,李双平弟兄,诈骗罪,有期徒刑9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自2021822日起至20301021日止。)

2,李琴姊妹,诈骗罪,有期徒刑5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因李琴姊妹20211020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3,霍壮平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自2021101日起至2027228日止。)

4,赵国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自2021822日起至20261221日止。)

5,冯俊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因李琴姊妹20211125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6,董勇勇弟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刑期自2021823日起至2025722日止。)

7,杨红珍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9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11125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8,王仙风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111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9,陈青兰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教案的审理法院存在许多违法问题,辩护人对此提出了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