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1月28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7个月的“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教案”受害者李琴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琴:女,1972年6月25日出生,山西省洪洞县人,住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春城中央花园,基督徒,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台家庭教会分区领袖和同工,“金灯堂教会教案”受害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自2017年以来,其因信仰耶稣基督而加入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堂家庭教会;后因诚心参与教会敬拜、研读圣经以及积极参与教会服事活动,遂深受教牧同工及教友信任与称赞;2018年-2019年,其先后被金灯堂教会任命为四牧区牧区长,负责管理所属牧区的西关、南焦、乔李、曲亭四个片区的事工(即执行教会所赋予的服务工作);但自该教会最初由20余名基督徒成立以来,虽历经政府多方多次威逼利诱和打击,甚至将原有教会筹资建造的大教堂被政府强拆摧毁,但毕竟到2016年时,在临汾地区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多个分区分片教会,以及规模已达5万多名基督徒的知名教会,并且该教会牧者同工及信众们因持守基督教纯正信仰,均自愿采用家庭教会模式参加信仰聚会和敬拜,不愿加入到中共“三自”教会的管理体系,遂令当局极为不快和司机打压;又加之近年来,金灯堂教会信众越来越多,使得教会的奉献款数额日益增多,这又徒增了中共当局的极度不满、恐惧和升级性打压;2021年8月,其所在金灯台家庭教会再度横遭逼迫和警方冲击,有十数名牧者、同工和信徒骨干被临汾市尧都区警方纷纷传唤、刑拘,其亦在同年8月6日被警方传唤,次日被以“因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金500元;8月23日,其又被尧都区警方以涉嫌“诈骗罪”转为刑拘,并与教会其他被抓十数人同归于一案;同年9月27日,其与教会王晓光牧师等9人被当地尧都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指控其等所在教会因收取信徒奉献金,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信徒捐赠款且数额巨大”的犯罪集团,其中,其因负责四片区牧区工作,涉嫌以利用教会聚会和传福音名义欺骗或诈骗信徒奉献金共计94.35万元,故应予以法办;不过10月20日,其又被尧都区警方取保候审6个月;2022年4月11月,其又被尧都区检察院取保候审1年;2023年4月10日,突然被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又莫名改为监视居住6个月;之后再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8日两次被同一检察院取保候审(共计2年);此期间,因“金登堂教会教案”中涉案人员被当局来回抓捕和取保多次,至2025年6月20日,除教会牧师王晓光和师母杨荣丽二人另案处置外,其与另9人(牧者同工)在临汾市尧都区法院被统一以“诈骗罪”分别判处9年2个月—1年10个月(缓期2年)不等刑期,而其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等20人均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8月15日,经临汾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故其被立刻收监;刑期预至2031年1月。
目前在太原第三监狱(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西太堡街15号,邮政编码:030000)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