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于凯律师与杨晖律师就徐欣蕊被强制收治一事继续展开调查,先后前往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猛追湾派出所、成都市民政局及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沟通与举报。然而,执法与民政部门或回避核心问题,或相互推诿,公民依法行使监督与报案权利的道路步履维艰。
一、派出所沟通:以“隐私”为由,回避送治事实
上午,我们首先前往猛追湾派出所。值班室协助联系了同时担任石油社区党委副书记的刘健警官。电话接通后,当表明希望了解2017年石油社区与派出所将徐欣蕊送医一事时,刘警官询问是否有委托。我们表明是依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后,电话随即被挂断。
随后,我们在值班室等待,之后曾洪帆副所长进行了沟通。我们明确提出两个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核心问题:其一,猛追湾派出所是否参与了当年将徐欣蕊送医的行为?其二,在徐欣蕊已基本康复的情况下,派出所能否依据医院“谁送谁接”的要求,协助其出院?曾副所长均以“涉及隐私不便回答”为由拒绝回应。我们向其明确指出,如果当初送治时徐欣蕊并不存在《精神卫生法》所规定的自残或危害他人安全的法定情形,那么相关送治单位的行为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甚至非法拘禁,并请其将这一法律意见向上级领导反映。曾副所长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二、民政局走访:大门难进,投诉被电话记录
随后,我们前往成都市民政局。鉴于网传徐欣蕊户籍已转至民政局名下,且事件涉及可能的民政救助资金与医保问题,我们希望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请求介入。
然而,民政局的门卫拒绝我们进入,即便出示证件并表示是来寻求帮助和反映问题也未能获准。门卫提供了一个值班室电话,经过转接,我们与慈善救助处一位魏姓工作人员取得了电话联系。我们在电话中详细反映了成都市德康医院(民政系统下属单位)可能存在非法收治非精神病人,并涉嫌以此骗取医保和民政补贴的情况,要求民政局立即展开调查,并将此事汇报给局长及分管市领导。魏姓工作人员记录了反映的情况和我们的联系方式,表示将“向上级汇报”。
三、市公安局报案:程序推诿,受理无果
下午约2点,我们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就成都德康医院涉嫌非法拘禁、诈骗,以及成华分局猛追湾派出所和石油社区涉嫌滥用职权等罪名进行报案。
门卫警察登记了我们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及举报内容后,内部请示长达一个半小时。期间,先后有三位警官出面,最后一位是刑警支队四大队杜大队长。我们强调,案件涉及青羊区与成华区的多个单位,在市公安局报案有利于协调处理,且依法不得推诿。然而,杜大队长态度推诿,坚持要求我们前往属地派出所(青羊分局草市街派出所)报案。
在草市街派出所,我们要求正式报案并出具回执,但警方仍在请示。最终,派出所领导呼伟、苏延晓表示报案内容可以记录,但无法提供回执。我们不得不离开,考虑通过110渠道再次举报徐欣蕊事件及相关部门的推诿行为。
一日之内,我们辗转三个部门,遭遇的是派出所的“隐私”挡箭牌、民政局的“门难进”,以及市公安局的“程序性推诿”。徐欣蕊被剥夺自由已近八年,而探寻真相、寻求法律救济的每一步都充满阻碍。执法与民政部门在面对公民依法监督时的回避与推诿,不仅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更践踏了法治尊严。我们再次呼吁负有监管职责的上级部门能够直接介入,以公开、透明的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回应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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