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的节假日如何放假仍由官方钦定,国务院发布的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内容与往年的大同小异,长假仍在其中。集中放长假,曾经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但是,现如今,其弊端日益凸显,民间舆论普遍呼吁改变放假一刀切,但未获官方回应。
中央网信办一直在通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刷存在感,此次的“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针对性更强,虽然官方的说辞冠冕堂皇,但是,不排除一些敢言账号因为涉及相关赛事而成为打击目标。
国务院还签署发布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文件,虽然初衷无可厚非,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仍然需要面对诸多挑战。
养老和未成年人问题一直都是中国重要的社会问题,民政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新版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值得欢迎,但效果仍待观察。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虽然动机良好,但在具体操作过程当中,能否实现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减少干扰之间找到平衡考验当地相关部门的能力与智慧。
本期目录
一、国务院发布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
二、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三、李强签署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五、国务院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六、民政部等联合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七、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
一、国务院发布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
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七大节日放假调休安排,其中春节放假9天为亮点,元旦、清明等4个节日各放3天,劳动节放5天,国庆节放7天,部分假期需调休补班。此外,通知鼓励结合带薪年休假形成长假推动错峰出行,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节假日值班及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处置,保障民众平安过节。(详情请见: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11/content_7047090.htm)
评析:休息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跟过去相比,中国人的假期多了很多,这是一种进步,但是,由国务院主导的一刀切式的休假,导致民众扎堆出行,已经越来越受舆论诟病。
很多国家都有法定假日,但是,很多服务性质的机构,不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是实行轮休制,只要你愿意,可以将假期聚集在一起,选择在合适的时候休长假,以便外出旅行。因为每个人的需求不一样,休假时间差异便自然形成了错峰出行。
中国在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形成两个长假过后,一度赢得好评,让很多人感觉有了长途旅行的机会,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太大,现如今,长假出行,如果是光顾热门景点,往往只能看人头攒动,景区服务和体验感大打折扣。
作为景区的负责人和服务者,也感觉要搞好服务力不从心,以至于通过临时涨价和降低服务标准的方式来应付游客,使得游客怨声载道。倘若能实行轮休,国家只规定总的休假如期,但不强制哪一天休假,这样或许能避免景区的过载和保证景区稳定的客流量,并提升游客的满意度。
另外,调休损害部分休息质量,春节、国庆等长假需占用周末补班,导致部分周末无法完整休息,还可能出现节前连续多日上班的情况,造成劳动者疲劳累积。另一方面,休假权益存在落实差异,服务业、基层岗位等从业者节假日常需加班,且部分单位带薪年休假落实不到位,使得这类群体难以平等享受假期权益,与节假日安排的初衷形成落差。
二、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0月31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于印发通知,开展“清朗·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该行动自11月4日至12月20日实施。行动聚焦6类突出问题整治,涵盖散布赛事虚假信息、制作传播涉赛事AI虚假视频、假冒赛事相关平台机构等。同时严管体育饭圈互撕谩骂、泄露赛事人员隐私、散布歧视言论等行为,还打击抹黑相关制度、挑拨对立的言论。通知要求各地网信办督促平台担责,畅通举报渠道,以此净化赛事期间网络环境。(详情请见:https://www.cac.gov.cn/2025-11/04/c_1763895196597274.htm)
评析:中央网信办又开始刷存在感了,特别针对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展开网络政治专项行动。从其具体内容看,有其积极的一面。一是守护人格权,专项行动整治涉赛事网络暴力、“人肉开盒”等行为,能避免赛事参与者、相关人员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侵害;打击AI虚假赛事视频等,也能防止他人被虚假信息污蔑。二是保障知情权与公平参与权,清理赛事谣言、假冒账号等乱象,可避免公众被不实信息误导,让大家基于真实信息理性讨论赛事,保障网民平等参与网络交流的权利。三是维护未成年人等群体的特殊人权,能遏制借赛事传播低俗、歧视性内容的行为,为未成年人等筑牢网络保护屏障,契合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人权需求。
然而,跟以往的行动一样,在具体执行的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误伤问题。一方面,若平台审核标准模糊,可能将针对赛事的理性批评、合理建议误判为负面攻击并处置,限制公民合法的言论与新闻自由。另一方面,整治时若采用“一刀切”的简单方式,可能让普通赛事博主、内容创作者因担心违规而不敢自由表达,出现“寒蝉效应”。事实上,发布同样的内容,遭遇也可能大不一样,倘若你在平时因为敢言而被打入另册,当你发布赛事相关内容时,就可能会被判定为违规,从而对账号加以封禁。对于网信办任何看似冠冕堂皇的行动,都应保持警惕。
三、李强签署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11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由总理李强签署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该条例已于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国令第820号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用范围覆盖中国领域及管辖其他海域,明确监测包含政府相关的公共监测和企事业单位的自行监测。其核心是坚持依法、科学、诚信监测,构建多元协同工作机制,还将搭建现代化监测网络提升监测智能化水平。条例既规范了公共监测的站点建设、信息发布等,也明确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的设备、数据上报要求,同时对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设备案与分级监管制度。此外,条例通过压实各方责任、设定高额罚款等严惩数据造假,筑牢监测数据质量防线。(详情请见: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11/content_7047288.htm)
评析:重视环保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之一,因为环境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命健康。该条例构建天地一体的现代化监测体系,能精准捕捉大气、水等环境污染物数据,为污染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可减少污染对公民身体健康的侵害。同时严惩监测数据造假,避免虚假数据误导污染治理,从源头保障公民免受恶劣环境的危害。
另外,条例建立监测信息共享机制,还赋予公众举报权,既让公民能获取权威环境数据,清楚所处环境状况,也为公民监督污染行为提供渠道,助力公众参与生态保护。条例对企事业单位和监测机构统一规范,通过信用评价、分级监管等制度杜绝违规排污和数据造假,避免部分企业因违法排污获取不当竞争优势,保障合规企业及公众的公平发展权益。
当然,该条例的出台和外来实施,同样存在诸多弊端,首先是隐私泄露风险。条例赋予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查询信息系统等权力,虽规定检查人员需保密,但在实际操作中,若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企业商业秘密及监测相关个人信息、隐私泄露,间接影响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另外,部分群体或面临合规压力传导。条例提高监测准入门槛和合规要求,中小企业可能因升级监测设备、对接监管系统产生额外成本,或转嫁压力给基层从业者;部分偏远地区监测网络建设滞后,当地居民获取环境信息、享受生态保护红利的时效,可能落后于城市及重点区域,存在权益享受的阶段性差异。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3项高含金量、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希望直击民间投资“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的痛点堵点。措施聚焦扩大市场准入,明确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超10%,开放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取消招投标中对民企的不合理限制;在打通堵点方面,保障民企电力并网等合法权益,支持中试平台建设和数字化升级;强化保障层面,加大财政与金融支持,提高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预付款比例,完善普惠信贷和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试图以刚性制度设计稳定投资预期,推动民间投资从“政策受益”转向“制度受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活力。(详情请见: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11/content_7047643.htm)
评析:自改革开放过后,中国的市场曾一度呈现较为开放的态势,很多民企因此而做大,但是,自习近平上台过后,表面上还是在鼓励民企参与市场竞争与发展,但是,实际上却是对其变相打压,以至于很多民企不敢扩大投资规模,在市场被国企以行政手段日益抢占过后,只能以生存为目标。
缺少什么才回强调什么,在改革开放已经四十多年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显然是因为政治、经济政策上的开倒车,使得民间资本对市场缺乏信心。
总而言之,该文件是值得欢迎的,只是,在中国,再好的文件都重在落实,倘若能落到实处,可以起到以下正面作用:
1、保障平等参与权与公平权
:措施明确铁路、核电等重点项目民资持股比例可超10%,取消招投标对民企的不合理限制,打破以往民间投资面临的隐性壁垒。这让民营企业与国企等市场主体获得平等投资机会,避免因身份差异被排挤,保障了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2、夯实个人发展权与就业权
:政策支持民企建中试平台、推进数字化转型,还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能助力民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领域。企业发展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涵盖技术研发、生产运营等多个领域,同时为从业者提供技能提升、职业晋升的空间,间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与发展权。
3、维护财产权与创业权
:措施通过规范铁路接轨手续、完善财务清算规则保障民企合法权益,还搭配普惠信贷尽职免责、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等金融支持,既降低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风险,又缓解融资难题。这让创业者和投资者的财产收益得到更稳固的保障,激发大众创业热情,保障公民的创业权与财产安全。
当然,其弊端也非常明显。首先是或加剧部分群体权益落差:政策虽普惠民企,但大型民营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上更具优势,能更快抢占铁路、商业航天等领域机遇。而小微民企可能因无力承担项目成本、难以达到技术标准,无法分享政策红利,进而可能导致行业内资源进一步集中,使小微民企从业者的收入、发展机会等权益与龙头企业相关群体的差距拉大。
其次,基层执行或引发权益摩擦:措施落地需地方细化配套规则,若部分地区执行时审批流程简化不到位,或存在变相设限等问题,会增加民企办事成本。此外,政府在监管民间投资项目过程中,若存在标准不一、执法随意等情况,可能与企业产生纠纷,损害企业及相关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五、国务院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11月21日,国务院公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6章63条。其整合原有两项防火条例,旨在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安全。条例明确防灭火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立“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的方针。它既要求编制防治方案与应急预案,建联防机制、完善防火基础设施;也规范了火情值班报告与应急响应流程,明确需及时解救受威胁群众。同时将火灾分四级,规定灾后调查评估制度及扑救人员抚恤政策,还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法律责任。
(详情请见: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11/content_7049204.htm)
评析:森林防火是一项重要工作,国务院加以重视无可厚非。该条例保障生命权这一核心人权,明确科学扑救原则,禁止动员残疾人、孕妇等不适宜人群参与扑火,还会优先疏散受威胁群众,火灾分级也将伤亡人数与受害面积同等考量,凸显对生命的重视。二是保障相关人员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对扑火负伤、致残或死亡人员给予医疗救治和抚恤,符合条件的可评定烈士,且参保人员能享受保险待遇,职工扑火期间工资福利不变。三是筑牢生态与人权的联动保障,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关联公民的生存与健康权,条例通过构建全民共治的防火格局,减少火灾对生态的破坏,间接守护公民的生态福祉。
当然,跟很多文件一样,该条例也是利弊俱存。一方面,条例对防火区野外用火设定高额罚款,若执行中未区分群众有意和无意丢弃火种等不同违法情节,可能给部分低收入群体带来生活负担,需细化裁量标准。另一方面,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等规定,若过度管控可能短暂影响林区群众正常通行权,需在筑牢防火防线的同时,优化通行核验流程,减少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干扰。
六、民政部等联合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11月24日,民政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旨在构建适配国情且对标国际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相较2017版,它将子体系从3个扩充为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管理4个。新版新增旅居养老、适老化改造服务等多个指标,规范了不同场景下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等服务。其明确要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对涉人身安全的标准设为强制性标准。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统筹协调,多形式推进标准宣贯应用,以此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适配银发经济发展与老年人多元需求。(详情请见: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80007735/content.html)
评析:民政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新版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是值得欢迎的,为地方上和相关部门在提供养老服务时有了与时俱进的指引。从人权角度看,新版指南聚焦老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等核心人权,利好显著,同时也存在部分待完善之处,具体分析如下:
先说利。一是保障生存与安全权,该文件对养老机构设施配置、安全管理等设“硬杠杠”,能规避设施简陋、安全隐患等乱象,像规范适老化扶手安装标准这类细节,直接守护老年人生活安全。二是维护平等权,其构建的全维度标准可减少不同地区、不同机构间养老服务的巨大差异,让更多老年人平等享有合格养老服务,缩小城乡、区域养老鸿沟。三是提升发展权,新增旅居养老等标准,满足老年人多元生活需求,而规范护理人员资质等内容,能让老年人获得专业照料,为其享受有品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提供支撑。
再说 弊。一方面,文件虽提及涉人身安全的标准设为强制性标准,但整体仍存在推荐性标准多、强制性标准少的问题,对部分违规服务的约束缺乏刚性,可能导致一些机构钻空子,使部分老年人的权益难以切实保障。另一方面,该指南未充分细化不同身体状况老年人的差异化标准,比如针对失智老人的特殊照护标准不够明确,可能让这类特殊群体的个性化需求难以被充分满足,不利于其人权保障的精准落地。
七、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
2025年1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据悉,该规定于当天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它细化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明确禁止中小学生带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进课堂,学校需配齐专(兼)职心理教师。同时完善校园欺凌防控机制,细化监护责任,禁止家长迫使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性活动等。此外,它还规范社会场所监管,如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需“三查”,禁为未成年人纹身,未经家长同意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依托四级保护体系,该规定还明确乡镇设未保工作站,联动热线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护网。(详情请见:https://www.nxtv.com.cn/19/szyw/85116.shtml)
评析:未成年人是世界的未来,予以高度重视是理所应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早已出台,但是,在各地的落实情况却大相径庭。宁夏首开先河地发布相国实施规定,应该说是值得欢迎的。不过,从人权视角深入分析,该文件既以系统性制度设计筑牢未成年人权益根基,也存在人权保障精准落地的深层挑战。
该文件具有人权保障的深层价值。一是夯实平等发展权,其禁智能设备进课堂且明确特殊情况的处置方式,化解家校管理矛盾,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无干扰的受教育权,而建区域心理辅导中心、配专兼职心理教师的要求,还填补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障的短板。二是强化人格尊严与身体权,对文身、医美设严格禁令且附高额罚款等重罚,杜绝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被迫或误做损害身体的行为,同时旅馆“三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犯罪记录等规定,从源头防范人身侵害,守护人格尊严。三是完善权利救济渠道,依托四级保护体系建困境儿童档案,联动双热线提供一站式服务,破解未成年人维权难、求助无门的困境,让权利受损时能及时获得救助。
当然,该文件也存在人权保障的深层局限。一方面,对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群体缺乏定制化条款,未细化其特殊教育、照护的专属标准,难以适配这类群体的差异化权益需求。另一方面,虽对商家违规设重罚,但未明确基层执行的监督机制,且剧本杀适龄提示等规定较模糊,易因执行弹性导致部分场所违规操作,使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难以被持续、刚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