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2月3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6个月的湖南常德市法轮功学员刘先菊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刘先菊:湖南常德市法轮功学员,女,1961年生,靠缝缝补补来维持生计。因修炼法轮功,2009年12月16日下午常德市公安抓捕,
2010年11月4日,刘先菊被常德市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2019年才刑满出狱。
2023年12月26日其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关押在常德市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县法院判刑3年6个月,罚金5千元。刑期至:202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