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王聪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现被关押在北海市第一看守所,最近听到她在里面被惩罚,理由是在自己的纸上写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和信仰感动。作为丈夫,我听到此消息心里极其的愤怒,想要动用自己的一切把欺负她的人剐了!因着主的教导,我平息自己的怒火,没有做出格的举动。但我要正告欺负我妻子的她监室的人,停止对我妻子不公的举动,更不要以为你在里面外面就拿你们没办法。不要欺负遵纪守法的老实人,老实人逼急了也会让你们付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我妻子写在自己纸上的东西是她自己信仰的行动,不涉及其他人。他享有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你们逼我妻子撕掉她自己的信仰感动,因此罚她不仅涉嫌歧视信仰公民,并且已经用行动证实了正在剥夺了她的信仰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如强制不信教、破坏正常宗教活动等)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不想搞事情,只是想争取我妻子正常的合法权益,也不想自己的妻子受欺负!我严正的提醒相关人员,如果只是出于疏忽并非故意,请立即停止对我妻子信仰行动的迫害,包括不让其记录自己的信仰感动,自己个人的祷告,及阅读信仰书籍,包括《圣经》权利!我给妻子寄了圣经也寄了很多本符合看守所要求的书籍,之前在取我妻子的逮捕通知书时,相关办案人员告知,我可以给我的妻子邮寄信件,书籍,只要是合法出版未拆封的,我都是按照相关要求邮寄的,但直到上次会见,她都没有收到任何一本。连我邮寄的她和孩子的照片,她也没有收到!
请看守所,不知道是在看守所,还是在专案组,请放行圣经,放行我给妻子邮寄的我和孩子的照片,停止对我妻子信仰的逼迫。谢谢!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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