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1月5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的吉林省四平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窦丽娜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窦丽娜:吉林四平市铁东区的法轮功学员,女。1959年生,2026年67岁。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窦丽娜曾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劳教一年。2008年5月,四平市铁西区法院对窦丽娜判刑3年,窦丽娜被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
2025年4月22日,窦丽娜从当地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离开时,被铁东区警方抓捕,之后,他们将窦丽娜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并告知家属“十五天后来接人”。然而,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家属前往接人时,却被告知窦丽娜已被转押至四平市看守所,案件也被移交至铁东区检察院构陷起诉。2025年12月获悉,窦丽娜已被判刑3年,并索罚金一万元。刑期至:202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