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3月22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的山东招远市77岁法轮功学员张淑香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淑香: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女,1949年生,2026年已77岁。张淑香于2024年8月14日在集市上宣讲法轮功时,被招远市公安局玲珑分局警察抓捕。由于张淑香身上多处骨折,烟台看守所拒收,她被强行定为“监视居住”。
2025年12月17日,招远市法院对张淑香庭审。因她身体状况不好,无法到庭。12月下旬,法院对她判刑1年,并罚金六千元。
2026年1月中旬,招远市公安局玲珑分局以“查体”为名将因迫害而卧床的77岁法轮功学员张淑香从家中劫持至烟台看守所,随后又将她转押至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服刑。刑期至202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