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3月27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6个月的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李玉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玉芳: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女,2026年月50多岁。2025年7月17日清晨,龙口国保利用大数据掌握的法轮功学员信息,调动多个派出所的大批警察、协警,驾驶私家车在学员家门口及常去地点蹲守,按名单实施抓捕。当日上午八点,国保大队及开发区派出所到徐福大王集上蹲坑,将正在宣讲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崔秀菊、栾艳萍、李玉芳抓捕。随即关押至烟台市看守所并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起诉。2026年1月23日三人被庭审。2026年3月13日,崔秀菊、栾艳萍被判刑3年9个月、罚金两万元;李玉芳被判刑2年6个月、罚金一万元。李玉芳刑期至:202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