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8日星期日

获刑3年6个月的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李升星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38日,本网获悉获刑34个月的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李升星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升星: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男,1961年生,202665岁,寿光一中退休高级教师,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1130日曾被城区派出所警察拘留一个月,罚款五千元。后来他又遭到学校两次非法关押共九天,不给吃喝,勒索罚款一千元。

2025826日,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派出所警察抓捕了李升星、孙福梅、付景春等多名法轮功学员。李升星、付景春被关押在寿光市看守所。孙福梅被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2026122日上午九点,寿光市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不准家人旁听。李升星、孙福梅、付景春于2026213日被寿光市法院判刑。其中,李升星36个月,付景春被判34个月,孙福梅被判4年。李升星刑期至:2029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