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声明


20251027日,本人沈爱斌在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派出所大厅内,无故遭副所长戴洋先抢手机,再指使不明身份人员将我殴打致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伴移位。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和梁溪分局个别司法败类为帮戴洋掩盖和逃避刑事责任,竟然以寻衅滋事罪将我抓捕,刑事拘留30天后,又将我监视居住在住所。

20251130日监视居住的第一天起,本人就向梁溪分局民警和执行机关广益派出所民警反映身体不舒服,要求就医,但至今反映十几次,且已四个多月过去了,仍未允许本人到医院就医,公然剥夺本人生命健康权,赤裸对本人实施监视迫害。

在此,本人声明:由于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蓄意滥用职权,剥夺本人生命就医权,企图以此手段对本人身体进行残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今后,如若本人身体有任何不适,直接责任人即为梁溪公安分局局长李恒、副局长袁波、广益派出所所长唐征辉、副所长沈可行。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爱斌  202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