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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王全璋律师:近期维权工作的通报(2026年5月8日)


近期工作向大家汇报一下:

1、公安部对本人申请其“起草、发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授权信息信息公开的答复,本人已经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安部在答复中承认其系“代国务院起草”。等于承认了其无权起草,既然无权起草,那么也无权以“公安部”的名义发布征求意见。该意见稿的发布主体和程序的违法是显而易见的。

此外,立法法是近几十年来不可多见的好法律,是对宪法的解释,对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的制定和起草进行严格而详细的规定,对长期以来泛滥的部门立法进行了明确的条文控制。

在此法律文件中,看不到国务院有“起草法律的权限”的明确规定———但是,有行政法规起草权的规定,也看不到国务院授权其部门起草法律的规定。国务院仅仅有对“法律案”的提案权。法律案不同于法律草案,如果相同,为什么要用两个术语?

2、同时提起复议的还有,公安部认为其“权责名单属于国家秘密”的答复。

3、我对公安部答复的“权责名单”属于何种密级以及揭秘条件、解密解密期限等信息公开申请,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4、诉“央视王志安”名誉侵权案第四次开庭时间已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