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6月20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3个月的浙江金华市法轮功学员钱恩棣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钱恩棣:浙江金华市法轮功学员,男。因修炼法轮功,2014曾被判刑4年。
2025年7月22日传唤钱恩棣,8月21日对其实施逮捕并关押于金华市看守所。后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指控钱明芬、陈艳花夫妇、钱恩棣、吴嫦娥四名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将案件移送婺城区法院。2026年4月10日,婺城区法院作出判决:钱明芬:5年有期徒刑、罚金四万元,陈艳花:4年有期徒刑、罚金三万元,钱恩棣:2年3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一万五千元,吴嫦娥:1年3个月徒刑、缓刑1年10个月、罚金八千元。目前确认,陈艳花被关押在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钱明芬、钱恩棣下落不明,但根据以往情况,他们极可能被关押在浙江省第四监狱。钱恩棣刑期至:202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