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7月30日,本网据锡安教会讯息:“10·9”锡安教案已经进入第295天。截至今日,仍有8位锡安教会的牧者同工被羁押在广西北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面临“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的不实刑事指控。
案件于2026年6月18日被移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6年7月17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案件在辩护律师毫不知情,未给予辩护意见的情况下,被突然起诉至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过去一周,锡安教案还在关押的八位家人的辩护律师和家属陆续收到了检察院提交给法院的起诉书。
根据起诉书,王林、高颖佳、尹会彬、王聪、刘桢彬、林书铖被指控“共同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称其“开展非法宗教活动,骗取信徒的‘奉献金’人民币1000余万元”。
王林、汪中、吴秋雨被指控“共同故意实施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称其“自2020年至2025年,未经许可利用信息网络非法销售涉宗教等内容的‘课程包’,收取非法经营款200余万元。”
起诉书进一步指控“王林在诈骗、非法经营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高颖佳、尹会彬在共同诈骗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人是从犯。”
针对以上指控,已于本月初被释放的锡安教会创会主任牧师、锡安圣经学院(ZBI)董事会主席金明日牧师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教会是否供养愿意服事主的传道人,是由执事会和长老会决定的。我们的传道人不是为了牟利,更没有在牧养活动用欺骗的手段,使教会的信徒亏损。”
因此,“诈骗罪”不成立。
“ZBI是锡安教会内部设立的圣经学院。2018年以前,锡安教会曾与其他家庭教会合作开展神学教育。教会遭打压后,为避免其他神学院受到牵连,传道人和教会骨干培训转到教会内部进行。圣经学院部分课程收取300元登记费。这笔钱不是学费,而是希望学员对培训委身投入。部分学员完成课程后,登记费还会退还,学院大部分开支由教会奉献承担。”
因此,“非法经营罪”不成立。
办案部门把教会牧养中的奉献、牧者供养和内部宗教教育列入刑事案件,相当于把中国家庭教会长期存在的宗教活动刑事化。这不仅是对中国宪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公然践踏,更是对上帝神圣律法和至高权威的狂傲僭越。
起诉书中声称有被害人、证人的陈述。实为部分信徒受到办案人员误导甚至胁迫,以至在恐慌中提供了不实的证言。这些信徒愿意重新作证,说明教会没有欺骗他们,也没有通过牧养使他们遭受经济损失。不仅如此,锡安教会的众多会友和锡安圣经学院的许多学员皆可作证:奉献不是“诈骗”,圣经培训不是“非法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