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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星期五

江苏镇江维权人士熊菊香因“在国家信访局成功登记”,被地方当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名拘留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73日,本网获悉:2026630日,江苏镇江维权人士熊菊香,因 “在国家信访局成功登记” ,被江苏镇江市润州区公安分局从河北燕郊带回当地,以“扰乱单位秩序”名义行政拘留。

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赫然说明处罚熊菊香的理由是:”……先后多次到北京违法走访,其中在国家信访局成功登记六次,导致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查找、劝返工作,严重扰乱相关单位工作秩序。“

地方公安执法依据的荒谬无理,已经不加掩饰了:1、地方公安定性熊菊香”到北京违法走访“,但她却”在国家信访局成功登记六次“,”违法走访“怎么能”在国家信访局成功登记六次“?是国家信访局错了,还是润州地方当局错了?2、地方公安定性熊菊香”严重扰乱相关单位工作秩序“,但她既然”在国家信访局成功登记六次“,说明她没有扰乱国家信访局的单位秩序。而她并没有到属地政府部门,只是因为”导致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查找、劝返工作“,才”严重扰乱相关单位工作秩序“。说白了就是,你上访让我不得不去找你做工作,你就扰乱了我的秩序。

另外,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早在64日就已开出,但到了630日才执行。地方公安预先开出处罚,悬在维权者头上,威慑维权者,不听话就拘留你。执法随意性由此可见一斑。

熊菊香简介:江苏镇江强拆维权人士,因维权于2015 11月“被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以 ”寻衅滋事罪” 为名判刑一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