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8月11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半的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公民、人权捍卫者陈明燕于2026年8月10日刑满获释。
陈明燕因一直积极维护个体合法权利,并帮助弱势个体参与维权,于2022年再遭抓捕,后被"寻衅滋事"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2026年8月10日上午陈明燕刑满出狱回到家中。
陈明燕简历:1976年9月9日出生,四川省雅安市人维权人士,雅安市雨城区武安街34号居民,维权访民。
曾因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遭法院枉法判决而上访,又因多次上访而被当局数次非法关押、拘留;
自2009年3月—2012年3月,其曾先后被北京市警方拘留5天,被雅安市警方刑拘30天,被雅安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超期羁押94天,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强行作精神疾病鉴定,鉴定结果称陈明燕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随被送到精神病医院关押长达7个月之久;出院之后,其不但为自己维权,而且还因为人良善,乐意帮助受难访民,长期为关押在雅安看守所的访民及维权公民送钱送物,经常接待探望家属,积极联络外地人权律师介入访民案件等,随成长为一名积极的维权公民;
2015年12月21日,因其在微信群转发了一张法轮功全球起诉江泽民的图片,即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刑拘;
2016年1月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11月2日,又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变更强制措施,将其监视居住;2017年5月16日,因陪同辩护律师到雅安市汉源县检察院调阅天网义工姜成芬案卷,而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收监逮捕;
2017年6月1日,被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000元;其不服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2020年4月11日,刑满释放;据悉,关押期间经常遭看守所管教的辱骂殴打及戴乌龟拷等酷刑虐待。此前被羁押在四川雅安市看守所。
陈明燕因一直积极维护个体合法权利,并帮助弱势个体参与维权,于2022年再遭抓捕,后被"寻衅滋事"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2026年8月10日上午陈明燕刑满出狱回到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