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8月23日,本网获悉获刑7年的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王兆敏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兆敏: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大石桥市永安镇东植村。
大石桥市公安局对本地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长达半年的手机监控与跟踪,于2025年11月25日实施统一抓捕行动,仅刑警大队就出动二十多名警察。
2025年11月25日永安镇法轮功学员王兆敏在家中被警察闯入抓捕,随即被关押在大石桥市看守所。后他们均遭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起诉。2026年7月16日、17日,站前区法院连续两天开庭审理此案,并于8月11日下达(2026)辽0802刑初72号《刑事判决书》,王兆敏被判刑7年,罚金四万人民币;刑期至:203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