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8月13日,本网获悉:2026年8月10日, 深圳法律自媒体人、微博大V“刑事观察员”赵宏亮,被深圳龙华区上塘派出所警察强制传唤带走,至今未归。此前的7月29日,上塘派出所对赵宏亮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名开具传唤证(深龙华公(上塘)行传字〔2026〕548号),赵宏亮未接受传唤。
现刚刚获悉:赵宏亮被强制传唤已超24小时后,赵宏亮被行政拘留8天。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深龙华公(上塘)行拘通字〔2026〕5255号)显示:赵宏亮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于2026年8月11日被行政拘留8日(自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9日止)。执行场所:深圳市拘留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龙珠大道
据悉,引发此次上塘派出所对其“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进行传唤的直接诱因,可能是他在私家车后窗上张贴了针对异地司法机关的公开申诉和维权标语,标语内容包括“商丘法检无录音判”、“电话恐吓暗无天日”等字样。
在2026年1月, 赵宏亮还因不满警方对其遭遇辱骂案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处理结果,作为原告将深圳龙华公安分局和深圳市政府告上法庭。
近期,中共当局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所谓“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官方定调针对黑恶犯罪从“网下转向网上”、“硬暴力转向软暴力”的所谓新变种形态。
随着“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被纳入扫黑范围,人们普遍担忧,该运动在地方基层执行中将被泛化,从而导致正常的消费者维权、民间言论、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以及网络申诉被扣上“涉黑涉恶”的帽子,成为当局打压舆论和管控的工具。
赵宏亮简介:原籍河南永城市,常住广东深圳龙华区。 自媒体普法大V,在微博上拥有大量粉丝,以“热心法律的公益人士”身份,关注法律热点事件,输出通俗易懂但专业度极高的法律分析,吸引了大量读者,属于微博法律矩阵中的头部博主。
除了单纯的法理,他也经常分享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隐形规则”或办案技巧,对普通网民了解中国刑事司法体制有很大帮助。
赵宏亮曾在深圳平安银行连续工作约21年,2023年1月被河南永城公安以“结果地管辖”为由跨省刑拘后脱离金融业。目前,他仍在对这桩“寻衅滋事”旧案进行申诉,该案虽于2025年4月决定再审,但在同年6月的三次开庭中,因程序争议与合议庭产生严重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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