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8月3日,本网获悉: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访民顾玲娣书面涉黑涉恶刑事报案无人理。
2026年6月27日,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前进村访民顾玲娣通过邮寄方式,向无锡市级公、检、法、纪监委,还有新吴区公、检、监察委,还有市、区公安局长、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和部门邮寄了《涉黑涉恶刑事报案信》,但截止现在(2026年8月3日),顾玲娣均未收到任何部门或领导的接受或处理信息,信件宛如石沉大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接受报案也作了严格规定,必须及时接受报案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也对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控告及报案作了严格规定,要求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依法接受。
可是,顾玲娣2026年6月27日邮寄,6月28日已经全部收到,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仍没有任何部门接受报案并联系处理。
据了解,顾玲娣是对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和前进村委滥用公权,雇佣黑社会人员,采用黑恶暴力手段,将其夫妻俩的工厂抢劫不服进行报案。2000年6月,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其工厂地块,经由村、镇两级批准,同意其将工厂搬前进文化用品厂内的破旧厂房上重新翻建,并与前进村委签订了《土地有偿使用协议》,2001年5月建成完,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张建中建造的房产就属于合法财产。
谁知,2012年初,震东机械厂房所在地块又面临拆迁,江溪街道和前进村委领导为了逃避巨额安置补偿,绞尽脑汁,不择手段,不仅街道和村委领导对其进行恐吓、威胁、骚扰,详见附件《涉黑涉恶刑事报案信》,还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对其全家及工人进行恐吓、威胁、骚扰,更恶劣的是,竟然伪造城管印章,伪造城管执法文书,擅自将张建中合法建造的工厂认定为违章建筑,再以黑恶暴力手段将工厂铲平,将工厂内所有设备、产品、材料及办公设备全部洗劫一空,顾玲娣夫妻向无锡市级、江苏省级、中央级领导和机关部门举报无数次,至今12年无人处理。
顾玲娣夫妇相信法律,坚信中央依法治国,在律师的指引下,向无锡市级政法部门邮寄了刑事报案信,可她万万没想到,整个无锡政法队伍领导和部门,包括市委书记杜小刚、市长蒋锋、政法委书记周常青、纪监委书记时勇、市公安局长谭永生等领导,以及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新吴区纪委、区检察院、区监察委等共11个邮寄对象,均对顾玲娣的涉黑涉恶刑事报案信不闻不问,对顾玲娣的遭遇毫不理会,顾玲娣现在痛苦万分。
无锡滨湖区访民江某某说:“现在的公权,已经变成了黑社会,从村委开始,这是这个国家的悲哀,向全世界号称‘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共产党,在基层绞尽脑汁搜刮民脂民膏,不择手段地滥用公权抢劫、掠夺老百姓的财产,以此谋取政绩和GDP指标,无锡这个江南水乡,已经成了贪腐的重灾区,因为财政有钱,官员可以动用巨额资金收买高层领导充当保护伞,因此,现在无锡的访民走到中央都被卖回来,叫天不应。”
无锡新吴访民黄某某说:“现在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中央天天叫依法治国,可下面天天在滥权枉法,为非作恶,动用公权祸害老百姓呀,无锡的腐败关系网已经通到了高层,因为无锡政府虽然已经破产,但财政还是有钱,腐败官员可以用公款拉拢和收买省级以上官员,现在无锡老百姓不管反映到省里还是反映到北京,都没有人管,而且,还要被黑公安滥权迫害,给访民套帽子,对访民进行打击镇压陷害,我看最后都想把我们逼到走投无路。”
顾玲娣请求中央领导关注无锡的黑恶现状,寻求媒体和记者采访,揭露中共无锡灭绝人性的罪行,联系电话:1377152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