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星期二

山东单县关押不签拆迁协议的赵景华强收社会抚养费(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730,山东省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简称计生局)向单县北城区赵土楼村民赵景华夫妇送达《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规定他们在81前缴纳社会抚养费11552元至单县计生局。

赵景华夫妇感到莫名其妙。赵景华夫妇生育二子,长子12 次子赵旗2007年出生。201068日单县计生局工作人员口头通知赵景华夫妇说,他们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要罚款16000元并给上户口。他们按照计生局的通知要求,交了16000元。派出所才许可赵景华次子报户口。同时,赵景华的妻子做了绝育手术。有“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具的社会抚养费收款收据和育龄妇女信息卡为证。

单县计生局再次向赵景华夫妇收取社会抚养费,系重复收费。其原因是赵景华拒绝签订不合理的拆迁安置协议,并反对单县北城区政府非法征地与违法野蛮拆迁的行为,而遭到报复。

201166,单县北关派出所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赵景华送进拘留所关押16天,还要他交饭钱。但并没有使赵景华屈服。当地政府没有达到逼迁的目的,于是,单县计生局再下催缴抚养费通知,通知赵景华再交11552元的社会抚养费。当地政府已经放风说,如果赵景华不签协议,对他实施抓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