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

常州市运管处无视总书记的批转 江苏维权人士张建平今到市政法委、监察委提交依法监督处理申请书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121日,本网获悉:由于常州市运管处无视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批转,把清华法学博士当作不懂法律的草包,将批转以信访告知形式,继续掩盖自己参与侵吞出租汽车挂靠经营者物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江苏维权人士张建平于今天向常州市监察委、政法委提交了依法监督处理申请书。

因常州市运管处与出租汽车公司勾结,利用公司化经营,对由自己投资的苏D8702X号出租汽车物权进行掠夺,导致该出租车长期不能正常经营,而通过依法行使行政复议、诉讼、请求公安机关履行保护私有财产等权利均失效情况下,江苏维权人士张建平于20181224日,向中共中央总书记、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提交了“请求落实交通运输部(2016)《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保护出租汽车挂靠经营者的权益,改变有法律无法治、有宪法无宪政的不正常状态,惩治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官商勾结掠夺从业人员物权的黑社会现象,及时保护我家的出租汽车物权”的请求。

在向习近平提交“对常州运管处涉黑的控告与保护出租车物权请求”的同时,张建平还向中央政法委、国家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度、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等邮寄了“对常州运管处涉黑的控告与保护出租车物权请求”材料。从国家信访局反馈的信息,张建平先生的控告与请求保护的材料已经批转常州市的相关部门。

2019年元月19日,张建平先生收到了被控告人常州市运管处的“关于张建平同志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一份,称“常州市信访局已将你的信访事项转交我处,经审查,我处决定受理你的信访事项……”,张建平认为,自己向习近平总书记及相关部门提起的是,作为出租汽车管理的行政机关,常州市运管处借公司化经营之名,将出租汽车管理的行政权力下放给出租汽车公司,拒不履行保护挂靠经营者物权的法定职责,其行为已经涉及官商勾结的黑社会性质,自己要求的是立即保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物权不受侵害,运管处作为职能部以信访形式受理,不仅于法无据,且严重违法。

张建平先生认为,常州市运管处(尤其是处长许晓枫)作为出租汽车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故意将中央一级一级批转办理事项当作信访拖延搪塞,显然是将具有清华法学博士学位的习近平当作了不懂法的草包。对此常州运管处(许晓枫)的行为,张建平先生于今天向常州市政法委、监察委提交了依法监督处理申请书,并附向习近平提交的材料。

据了解,张建平先生今天除了到市政府向政法委、监察委提交依法监督处理申请书外,还就常州市公安局对涉黑举报不作为行为,到常州市新北区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但该院立案庭居然没人接收诉讼材料,一位副庭长出来解释说,窗口唯一的行政诉讼人员请假了。
   
附:张建平致习近平的公开信

习近平总书记:您好!

我是张建平,江苏省常州市人,高位截瘫的一级残疾人,详细信息见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备注地址。联系电话18661210345

20181218日举行的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您说“该改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不能改的坚决不改”。您还说“要深化体制改革”。既然要深化体制的改革,说明现行政策还存在问题,甚至有与您十九大报告中“要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背道而驰的严重问题,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来解决。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那些需要进行深化改革的呢?我以为,属于公共交通补充的、涉及公共利益的出租车行业存在的行政权力与资本勾结,借交通运输部(2016)第64号令“鼓励公司化经营”之名,对挂靠经营者的出租车所有权实施“空手套白狼”式明抢现象,应该是属于该改的和能改的范畴,且不深化这一领域的改革,将会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与公信力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

我之所以提起要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的建议,不仅是出租汽车与我残疾人的出行有着密切关系,更是因为我家挂靠经营的出租车正在遭受出租车行业黑恶势力的侵害!我们家原从事的是被称之为最辛苦、最危险、收入最微薄的三大行业之撑船谋生业。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我的妻弟陈扣章在下岗后,于2001年以18万人民币的价格,通过转让获得了一辆出租汽车的所有权,与仅剩两年的有偿营运证使用权,挂靠在常州新联龙城出租汽车公司下运营。

要知道,当时的18万人民币,可以在常州市内购买两套80平米左右的商品房,购车基本都是高利贷。为了还债,我已退休的岳母几乎每天拾废品超过20小时,戚机厂倾倒的工业垃圾中都是具有强烈腐蚀的废金属,我岳母的双手多次被烧灼的连骨头都看得见!三年不到,原本挺拔的身躯,因为长时间猫着腰拾废金属,很快就成了永久性90度的佝偻背。

2003年,尚未收回18万投资的两年运营有偿使用权到期时,我把我自己在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而仅获得法院执行的6万元人民币赔偿款,一分不剩全部投入了出租车的更新。

2012年,我家的出租车有偿所有权到期,与其他挂靠经营者一样,进入新一轮的优先更新(就是购买新车、交纳有偿使用权费等)。常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公司化经营管理为名,将出租车更新的行政权力下放给出租车公司,然而由出租车公司强迫要求挂靠经营者与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如不签承包经营合同,公司就以拒绝提供更新手续进行胁迫。我家的出租车挂靠经营因有生效判决确认,经过与新联龙城出租车公司6个月的诉讼,最终以出租车公司撤诉更新了出租汽车。

20177月,我家的出租车又进入更新期,出租车公司虽然收了更新款后更新了我家的出租车,但侵占了15千多元的更新余款,还拒绝提供办理从业人员服务证的手续,甚至擅自在计程计价设备上加设刷卡控制程序,以此要挟我们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导致我家的苏D8702X一直不能正常运营至今。

对出租车公司违反交通运输部(2016)第64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我们一直在向常州市运管处投诉,并向该处的处长许晓枫至今共计邮寄了“依法履职申请书”5次,请求该处责令出租车公司按交通运输部64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签订挂靠经营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及请求该处责令出租车公司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但该出租车行政管理部门均以“申请事项属民事纠纷”为由,拒不依照交通运输部64号令履行监督管理及查处的法定职责。

在交通运输部的64号令中,开宗明义将出租汽车运营定义为公共交通的补充,涉及公共利益,也明确了交通运管处对出租车经营具有法定的管理职责。常州市运管处将出租汽车办理更新等手续的行政权力下放给出租车公司,由公司以“不签承包合同就不提供更新手续”为手段,肆无忌惮胁迫挂靠经营者放弃挂靠经营出租车的所有权,无疑是官商勾结对出租车挂靠经营者的合法财产进行公然的抢劫!多年前,经济时报高级记者王克勤先生在对全国出租车行业调查后,对这种不法行为形象地称之为“空手套白狼”!

目前,常州市上千辆挂靠经营的出租车车主,大部分已经在更新周期,被这种“空手套白狼”的胁迫手段下,屈辱地失去了出租车的所有权!据一些守法经营的出租车公司反映,他们因不愿参与这种“空手套白狼”行动,在每年出租车扩容招标中还受到运管处的报复。

出租汽车是高速运载乘客的现代交通工具,从业人员显然需要一个稳定安全的法治环境,如果从业人员成天处在连出租汽车财产安全都没有保障的状态,必然也会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交通运输部64号令鼓励公司化经营,其立法本意显然不是为“空手套白狼”的不法行为提供平台,而是为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让守法经营、并提供优质服务的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然而,常州市运管处的行为显然与交通运输部的立法本意背道而驰。

根据常州市政法委提供的打击黑恶势力的文件,常州市运管处与出租车公司这种“空手套白狼”行为,属于第五项“在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领域”的黑恶行为,我于2018725日向常州市政法委扫黑办报了案,扫黑办也立即于同日将材料移送给了常州市公安局,但该局至今未立案,也未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不予立案决定,我又于20181125日向该局局长常和平邮寄了依法履职申请,遗憾的是至今该局尚未有任何作为。

习总书记,您在大会上说要坚持党对各个领域的领导(这应该就是绝不能改的吧),而且要在党的领导下深化改革,现在出租车领域的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制度漏洞,总应该得到纠正吧?!从2007年我国出台并施行《物权法》,再从2014年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到2016年因为出现滴滴网约车而修改出台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证明了我们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但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财产权与经营权没有保障、侵害从业人员权利与扰乱出租车营运秩序的黑恶势力得不到惩处的残酷现实,正需要您的“深化体制改革”来实现。

我们是生活在底层的无权无势的贫困家庭,只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新时代也不应该是让出租车从业人员沦为“骆驼祥子”时代的黄包车夫的命运,请习总书记落实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上发表“深化体制改革”的承诺,让出租车从业人员体会到改革应该带来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此致:
敬礼!

抄送: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国家监察委杨晓度主任,交通运输部李小鹏部长等。

附:
1、张建平的身份证复印件;
2、陈扣章向常州市运管处依法履职申请书,证明就出租汽车公司拒不依照交通部64号令签订挂靠经营合同,及侵占出租车更新余款、擅自在计程计价器设置刷卡程序等违法经营行为,向常州市运管处提起依法履职申请的事实;
3、陈扣章给常州市运管处处长许晓枫的短信,证明出租车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导致无法正常运营后,向作为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求助,但该负责人不作为的事实;
4、张建平向常州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邮寄的依法履职申请书,证明出租汽车“空手套白狼”行为属于中央政法委关于涉黑范围,同时证明受害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公安机关至今不作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