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1月22日,本网获悉:户籍地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蒋湛春,因今年“十一”维稳被居住地润州区公安分局从北京带回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转镇江句容市指定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定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嫌恐怖犯罪、及没有固定住处的三种犯罪嫌疑人,可以经办案的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指定监视居住决定。本案中,所谓的蒋湛春涉嫌“寻衅滋事罪”,因没有案件移送手续,已经被所谓的“案发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否定,即使蒋湛春有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其在镇江市润州区有固定住处,根本不适用指定监视居住。
维权访民蒋湛春主要反映的是三件事情,第一件是自己在2009年9月到北京伸冤,被京口区四牌楼派出所副所长非法拘禁在宾馆,指使社会人员实施暴力殴打事件,第二件是其妻子马玉珍在2014年到北京上访,被辖区派出所警察接回过程中发生殴打流产事件,第三件是马玉珍在2015年被非法拘禁事件,及之后连同儿子被送孤儿院事件等。虽然镇江市相关部门一直在与其马玉珍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但因为涉及追责的问题,导致矛盾化解不了,公安就指定监视居住蒋湛春的方式,让其失去自由。
在收到镇江句容市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通知书后,蒋湛春的妻子马玉珍聘请律师会见了丈夫,得知罪名还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就向句容市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要求检察院依法撤销句容市公安局的指定监视居住决定,但句容市检察院告知其无权进行监督,因为办案单位是镇江市京口区公安分局,马玉珍又到京口区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结果京口区检察院告知该案是由润州区分局移送京口区分局办理,应该要向润州区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
见镇江市的三个检察院都是相互推诿,马玉珍干脆向这三个检察院一起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要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职权,撤销对蒋湛春荒唐的指定监视居住决定。终于,句容市检察院给予了答复函,称公安机关对蒋湛春采取指定监视居住并无不当。既然公安机关对蒋湛春采取指定监视居住于法有据,那么作为监督机构的句容市检察院就应当依法作出不予监督决定书,而非不规范的答复函。
目前,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和润州区检察院对马玉珍提起的立案监督申请还没有作出回应,马玉珍带着未成年儿子又返回北京找工作,今天在圣爱团契教会徐永海徐长老的主持下,和北京维权人士王玉琴、赵作媛的丈夫、国俪堃、董继勤等弟兄姊妹,为蒋湛春等失去自由的维权访民祈祷。
马玉珍电话:17506155735。